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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捡了一个失忆富豪(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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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长乐里出来,赵殿元漫无目的在大街上走着,雨又开始下,他站在公交站台下避雨。一辆车驶来,车上下来个女生,撑开伞向路边小区大门走去,赵殿元喊了一声:“蔻蔻。”

“咦,又是你,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女孩瞪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他,“你到底是谁啊?”

“我迷路了,我……我从很远的地方来。”赵殿元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女孩退了一步,觉得这人不像是骗子啊,怎么出口都是些老套的骗术。

“那就给你家人朋友打电话啊,让他们给你微信上转点钱,总不至于流落街头吧。”

“什么是微信?”

“真的假的,你不会连手机都没有吧?”

“什么是手机?”

一番对话后,女孩基本确定这个怪人大约脑子有点问题,搞不好是从六百号跑出来的,但是看起来神志还挺清楚,报警似乎不合适,丢下他不管吧,心里总觉得过不去。

赵殿元的肚子发出咕咕的声音。

“你多久没吃饭了?”

“有八十年吧……”

女孩撇撇嘴,心说还真是个怪人,不管怎么样,先请他一顿再说,看看附近,这个时间也没啥饭店,只有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罗森,于是邀请赵殿元进去坐着,买了两杯关东煮、两盒牛奶、烤鸡腿和三明治,摆在窗口前的长条台子上,两人坐着用餐。

“你是说,你上次吃饭还是一九四一年?”女孩看着赵殿元狼吞虎咽,调侃地问道。

“是一九四二年,八月初八,台风天,下雨,我和蔻蔻一起吃的早午餐,吐司面包配果酱,还有煎蛋培根。”赵殿元回忆起来,就像是昨天,对他来说,也确实就是昨天发生的事。

“乖乖,你穿越了啊,您是历史上哪位人物?”女孩咋舌道。

“我叫赵殿元,是个电工,也许历史上真会留下名字吧。”赵殿元想到自己屠戮了潘家花园的壮举,也许《申报》上会有报道的,只是八十年过去了,谁还会记得当年的凶案。

“幸会,我叫潘家宁,论辈分,我得喊您一声太爷爷了,对了,您的出生年月是?”女孩似乎想到了什么。

“民国六年,我是孤儿,不知道具体的生辰八字,我爹叫赵罗锅,在屯子里的烧锅上扛活,他给我取名赵殿元,是希望有朝一日我能高中状元,可我只当了个电工,我爹是被日本人杀的,从那以后,我就四处流浪,直到来到上海。”

这些话,赵殿元曾经对杨蔻蔻讲过,现在又对这个叫潘家宁的女孩讲了一遍,听故事的人表现一致,都只顾着吃。

潘家宁竖着一只耳朵听赵殿元说话,傻坐了一会,实在没招,只好带这个捡来的怪人回自己的出租屋。

她就住在附近,一栋普通的居民楼,没电梯,两室一厅七十几个平米,上到五楼,拿钥匙开门,室友也是个二十来岁的女孩,看到潘家宁带着男人回来,顿时从沙发上蹦起来:“这个人还挺帅的。”

潘家宁说:“你闭嘴,给你带了个泡面,吃去吧。”又回头对赵殿元说:“把鞋脱了,没你这么大码的拖鞋,你赤脚吧,把湿衣服也脱了,塞洗衣机里。”

赵殿元把皮鞋脱了,白西装脱下,交到潘家宁手里,潘家宁随手抖了一下,看到西装内的标签,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这件衣服看起来不起眼,但是仔细端详,针脚极其细密精致,标签是手工刺绣的,全是英文,Norton\u0026Sons,这大概是品牌名称,16 Savile Row,London,W1S 3PL,这大概是厂家的地址吧,还有一行字应该是衣服主人的名字:Joe Pan。

“伦敦萨维尔街……手工定制!”潘家宁倒吸一口凉气。

赵殿元傻乎乎站着,不知道她说的什么。

“你身上脏死了,去洗个澡。”潘家宁把赵殿元推进了洗手间,对室友窃喜。

“捡个男人把你开心的。”室友撇嘴道,“瞧你那点出息。”

潘家宁走到门口,拿起赵殿元的白皮鞋,看看鞋底,果不其然是纯皮底,鞋底上还有商标,John Lobb。

“快帮我百度!”潘家宁报出商标。

室友手忙脚乱,查出词条念道:“John Lobb是名副其实的‘奢侈品中的奢侈品’。早在1863年,品牌创办人就被威尔士亲王爱德华钦点为御用制鞋匠……只提供定制服务,七到九个月才能拿到货,一双普通皮鞋的价格大约是两千七百英镑。”

“COCO,你捡了个富豪!”室友瞪大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