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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城是霍元朗的家乡,他总会回去的,说不定会遇到呢?
花楹又又又一次的在Ellison面前失神了。
直到Ellison轻咳了一声:“如果觉得合适,我们签署一份租赁合同,房租就按你以前的一半,剩下的一半用家务抵?”
花楹听到只用付以前费用的一半,连连点头:“好,好,好,就按老板说的。”
人穷就志短嘛,能够省钱干嘛不省。
花楹刚才搬东西出了一身的汗,在房间里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换了件干净的衣服。
客房里没有吹风机,花楹只用毛巾擦了擦,反正天气不冷,过会儿就干了。
花楹的发质还算可以,主要归功于这么多年也没做过什么头发,要么马尾,要么散着,很是简单。
下去的时候Ellison已经不在楼下了,应该已经在二楼办公了。
花楹打算送杯咖啡上去,上好的咖啡豆磨出来的咖啡就是香呀。
花楹不喜欢喝咖啡,她喜欢奶茶,咖啡太苦了,加了糖也苦,她喜欢甜的。
Ellison工作时不喜人打扰,除了第一天上班不懂事的在他办公室里杵了一天之外,花楹这几天都很识相的离开,若是有什么事,他会叫她。
花楹觉得这里的环境不错,有美男,有美食,没有什么不满意的。
和老板同居的第一天终于要过去,花楹回房拉回浅蓝色的窗帘,换上睡衣出来打算入睡时,突然觉得有些口渴,想倒杯水喝。
餐厅在一楼,还得跑下去倒水,其实房子大也不好,喝杯水而已嘛,这么麻烦,下次她要在房间里放点矿泉水,免得跑来跑去麻烦。
花楹衣服没换就直接穿着睡衣出去了,正碰上也刚从房间里出来的Ellison:“老板!”
Ellison抿了下唇,她应该是刚洗过澡,穿着一套短裤的睡衣,粉色的,很保守的款式。
她不穿高跟鞋的样子并不高,大概就一米六多一点,体型偏瘦,发质细而柔软,皮肤白皙。
卸妆后可以清晰的看到脸颊右侧那个芝麻大小的痣还在,没有减分反而加分了,都说痣长在这个地方的是美人痣,美人才有,果然是不假。
刚洗完澡,又穿上这样的衣服,看起来可爱又精神,杏眼有神,浓眉精巧,和小时候的样子没什么大的变化。
露在外面的双腿笔直纤细的,记得她小时候学的是芭蕾舞,腿果然漂亮。
花楹以为Ellison已经睡了,才敢穿成这样出来的,谁知道刚出门就碰到,可真是尴尬。
楼道里的光线对于此时的花楹来说太过明亮,花楹下意识的想逃。
她这个样子太不好了,她那天只是不小心闻了下他身上的香水味就被说成勾-引,她可是解释了很久他才相信的。
这次穿成这样,那岂不是……唉,花楹担心的很,很怕老板一生气,她就得立刻马上打包东西滚蛋了。
可男人却在这个时候向她走了过来,两个人的距离并不远,所以,很快便站到她的面前。
花楹心脏几乎在那一瞬停滞了,他要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