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婷芳做职业打扮的时候非常有气质,也非常的漂亮,抱着手,站姿很优美修长的双腿显露在裙子外面,脚下是时尚精美的暗红色高跟鞋。总体很强势也很高挑。
兰婷芳无奈的问道,“你不说点什么吗?”
“你……叫我下来干嘛?”谭渐飞好奇的道。
兰婷芳见他不认错,恨恨的咬牙白了谭渐飞一眼,自自顾转身扭着好看的步伐上车,然后开走了,把谭渐飞撂在了这个地方。
“?”谭渐飞看着远去的车辆暗暗奇怪,她脑袋短路了吧?
甩甩头,谭渐飞也不觉得有什么,缓步顺着路开始走,其实他也很喜欢走路……
兰婷芳独自开着车,神色很怪异,脸有些红。
她是个不经常脸红的人,只是今天有些奇怪,欺负所谓的小书童的时候觉得很爽啊,她不经常关注男人,所以一时也无法想到什么适合的形容词来形容谭渐飞其人,就是觉得他很特别。
她开的很慢,一直想等着小书童打电话过来哭诉:姐姐你把我带回去吧,然而始终没来电话……
谭渐飞自得其乐的走在路上,时而伸手摸了一下包里的带血迹的照片和日记。
那东西目下显得很重要。
不喜欢留下照片的有两种人,一是术士,一是边缘杀手。这是绝对有原因的。
所谓相由心生,所以照片在一定程度上来说留有人的本心,在运力中,它甚至代表人的一部分。
而孩子时候的照片往往最能体现出本心本态,所以一般来说,边缘人物就算留下成年照都没事,却会想办法毁去儿时的一切足迹。
在运力来说,照相有时是有代价的。这是人们自己的选择。
就像随便装个软件在手机或者电脑上,安装前总有排字“安装就代表您同意了某某协议”等。那么一个人自愿照相的时候,也代表了和宇宙规律间的一种默认契约。
血迹落在相片上,那就等于在本已同意的契约上写下本命签名。还有最能表达本心的日记作为佐证要件。
也就是说,这些东西可以做的事太多。
要说在运力上,谭渐飞几乎等于带走了陈思琴的部分灵魂,也都是可以的。
可以看做,谭渐飞带着陈思琴的“命运存折、密码”、以及她本人签发的委托书走了。
古时的巫蛊之术横行,却效力有限,那是因为那时候的巫蛊之术没和科技结合,也就是说没有相机。仿真度有限。
低级巫术师要对付人的时候,凭借记忆和想象,雕刻一个对象的小木人雕像,有血迹最好,若没有血迹,就以那人用过的衣服裁剪,制作小衣服,穿在小木人身上。
这些就是仪式和格式,仪式越贴真,越重大,那么巫术师所请的那头邪神就越高兴。
所以古时的人,对血很看重,都叫做精血。
特别对于皇家血统,更不容冒犯,否则一般都是死罪。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不是说皇子皇妃有多小气,意外流点血就要死人。其实就是忌讳这些个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