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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市语喧腾滚曲尘(2 / 3)

我在一部厚厚的《江西通史》里,循着四面八方袭来的酒香,走向唐代江西的四面八方——

唐代人们饮酒普遍,上至官僚文士,下至平民百姓,皆好饮酒。江西地区饮酒之风也极浓。《太平广记》中就有不少这样的记载,如卷四○○《雩都人》记,于都县一船主“遇一黄衣人乞食”,便“与之盘酒”;卷三五五《王誗妻》记,南安县“人有祭祀,但具酒食”。卷四九七《江西驿官》记,江西的某官驿设有酒库,“诸醢毕熟”。诗歌中也有不少关于饮酒的生动而形象的描写,如王驾《社日》咏民间节日里,鹅湖山下的民众饮酒庆祝,以致出现“家家扶得醉人归”的农家乐景象。另外,袁皓《重归宜春偶成》:“殷勤倾白酒,相劝有黄鸡。”韦庄《袁州作》:“正是江村春酒熟,更闻春鸟劝提壶。”郎士元《寄李袁州桑落酒》:“十千提携一斗,远送潇湘故人。”白居易《早秋晚望兼呈韦侍御》:“浔阳酒甚浓,相劝时时醉。”这些诗句也对江西的饮酒之乐作了形象的写实。而刘禹锡《送湘阳熊判官孺登府罢钟陵因寄呈江西裴中丞二十三兄》描写南昌:“朱槛照河宫,旗亭绿云里。”杜牧《罢钟陵幕吏十三年来泊湓浦》诗曰:“青梅雨中熟,樯倚酒旗边。”又足见赣江、湓水人口集中之地,酒家经营十分兴旺。五代时期,本区的饮酒风并没有衰减。《五代诗话》卷三引《天禄识余》“毛炳”条记载:丰城人毛炳“入庐山,每与诸生曲讲,获镪即市酒尽醉。时彭会好茶,而炳好酒,时人为之语曰:‘彭生作赋茶三斤,毛氏传经酒半斤。’”后游螺川诸邑,遇酒辄饮,不醉不止。

饮酒之风的盛行,是以酿酒业的兴盛为前提的。当时江西的酒类生产以工艺相对简单的浊酒为主。浊酒酒液浑浊,米滓往往漂在酒面上,泛泛然如同浮蚁,故时人称及“浊酒”多以“蚁”字来形容。白居易在江州浔阳时,作《问刘十九》诗称的“绿蚁新醅酒”,即是当地的有名的浊酒。上引诗人袁皓所称“白酒”即是浊酒。与前代相较,江西酿酒技术有所提高。《太平广记》卷二三三《南方酒》记,有酿酒者埋置酒于陂中,“候冬陂池水竭时,置酒罂,密固其上,瘗于陂中”。这无疑是一种培养酒质的技术。在酿酒原料及技术上,南方酒“不用曲蘖,杵米为粉,以众草叶胡蔓汁溲”,因此合糯为酒。且“饮既烧,即实酒满瓮,泥其上,以火烧方熟”。这种米酒经过了过滤、火烧。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酿酒技术的进步。江西各州县普遍酿酒,出现了一些享誉全国的地方名牌酒。李肇《唐国史补》卷下所列全国名酒十余种中就有江西“浔阳之湓水”。白居易《首夏》诗中赞道:“浔阳多美酒,可使怀不燥。”宜春酒也是当时名酒,《新唐书?地理志五》记,“袁州宜春郡……有宜春泉,酿酒入贡”。由于宜春酒佳,唐时有人提倡仿制此酒。《白孔六帖》卷十五载:“李泌字长源,泌请里闾酿宜春酒,以祭勾芒神,祈丰年。”

唐代酿酒分官酿和私酿。唐前期允许私人酿酒,采取官私酒业自由发展的宽松政策,从而推动了民间酒业的发展。民间酿酒或自用,如以陶渊明酿酒故事命名的“陶家酒”,在九江民间素有盛名。李白《浔阳感秋》:“陶令归去来,田家酒应熟。”白居易《浔阳秋怀赠许明府》:“试问陶家酒,新篘(要造字:竹字头下加“刍”)得几多。”又《太平广记?南方酒》记,“南人有女数岁,即大酿酒,待到女大出嫁时”,取供贺客,这种酒被称为“女酒”;或是在市场上出售,江西地区市场上的酒家不少。同上《南方酒》记,“无赖小民空手入市,遍就酒家滴淋”。《唐国史补》卷上载:大历年间,柳浑佐江西观察使路嗣恭幕时,“嗜酒,好人廛市,不事拘捡”。中唐以来,朝廷政府为了增加税收,满足军国财政之用,全国大范围实行官酿官卖。《旧唐书?食货志下》载:建中三年(782年),“初榷酒,天下悉令官酿,……委州县综领,醨薄私酿,罪有差。”江西地区私酿一向兴盛,朝廷遂严禁江西私酿。《新唐书?王仲舒传》载,德宗建中以来至穆宗长庆年间,“江西榷酒利多佗州十八”,达“九千万”。而民间私酿之风“岁抵死不绝,谷数斛易斗酒”,江西观察使王仲舒遂奏请朝廷罢本区私酿之禁。王氏的开明政策,无疑有利于江西地区酒业及其相关经济的发展。又《册府元龟》卷五○四载,唐文宗大和五年(831年),江西观察使裴谊奏请停官酤,“洪州每年合送省榷酒钱五万贯文”。江西酒税的丰厚,正说明其酿酒业的兴盛,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江西官吏关注本区酒业的发展。

榷酒,就是政府严格限制民间私酿自卖酒类,由政府独专其利。它作为增加国库收入的一项较为稳定的经济政策,肇端于汉武帝天汉三年(公元前98年)。古今中外,政府都把酒类的财政收入做为国家重要的稳定性财源。比如北宋的酒课征收。《江西通史》云——

北宋管制酒的生产与买卖,“诸州城内皆置酒务酿酒,县、镇、乡、闾或许民酿而定其岁课,若有遗利,所在多请官酤”。官府对酿酒业的利润极为看重,始终严密控制。

酿出的米酒分两种:自春至秋,酿成即鬻的称“小酒”,每斤自5钱至30钱,分26等;冬天酿制至夏天出卖的称“大酒”,每斤自8钱至48钱,分23等。所用米粮及制作方法,各地因水土制宜,价钱亦因地而异。由于官府设酒务,一方面酿酒出卖,另一方面征收酿酒民户的岁课。有的官员因此深感惭愧,欧阳修《食糟民》曰:

田家种糯官酿酒,榷利秋毫升与斗。

酒酤得钱糟弃物(一作“不弃”),大屋经年堆欲朽。

…………

不见田中种糯人,釜无麋粥度冬春。

还来就官买糟食,官吏散糟以为德。

…………

我饮酒,尔食糟,尔虽不我责,我责何由逃?

对农民种糯米而没有酒饮的苦痛,欧阳修心生恻隐,然而,官家的榷酒政策,并不因仁人君子的自责而撤消。榷酒,不仅是州县官吏的职责,而且还不时有受责降的大官下放州县监酒税,苏辙即是显例。

元丰三年(1080年),苏辙因兄苏轼以诗得罪,受连累,由签书南京判官谪监筠州盐酒税,五年不得调。这个税务原有三吏共事,苏辙到时,二人罢去,由他一人包办,“昼则坐市区鬻盐、沽酒、税豚鱼,与市人争寻尺以自效;暮则筋力疲废,辄昏然就睡,不知夜之既旦。旦则复出营职”。监税吏,不仅征收豚鱼之税,还卖盐、沽酒,是市场中的税吏兼商人。官府把酒看得和盐一样重要,垄断专卖,故酿酒之盛,酒税收入之丰厚,可由此窥见。苏辙终日与酒打交道,对酿酒行情自然熟悉,知道“江西官酿惟豫章最佳”,所以无人往豫章寄送酒。苏辙终日守在糟缸边,闻其香,品其味,不知足,结果“饮酒过量,肺疾复作”,他深自悔恨,“不知逃世网,但解忧岁课”。一个责监盐酒税者,必须为完成酒课定额而操心。

谪监盐酒课的贬官关注酒课上升,企求早得解脱,而主管地方财赋的官司,更以增税为功,二者都可能是演变成苛剥百姓的动因。景德四年(1007年)四月,宰相王旦对真宗说,诸路“遣官检举酒税,竞以增益为功,烦扰特甚。……诸州虽各有原定酒数,然随时增益不已”。于是,又下令“取一年中等之数,立为定额”。可见,各地增加酒课的劣迹,获得朝廷的认可。

酒税在财政中占何等地位,可从与商税比较中看出。旧税额中的酒课高出商税,熙宁十年数二者基本相等(酒课中加进买扑的钱和金银约及40万),故酒税与商税具有同等地位。与两浙路比较,江西的酒课多出约10万贯。天禧四年(1020年),两浙转运副使方仲荀言:“本道酒课旧额十四万贯,遗利尚多。乃岁增课九万八千贯。”增课后为23.8万贯,仍少于江西。官府征得的酒税,在一定程度上是饮酒量的表示。酒税多,饮酒人增多,饮酒风气更浓,总体上看,正是商业更旺盛的结果,也是社交生活更活跃的一种表现。

苏轼以作诗“谤讪朝廷”罪被捕入狱,苏辙上书请求以自己的官职为兄赎罪,不准,牵连被贬,监筠州盐酒税。五年间他与酒为伴,想来一定是酒,让他倍觉“安心已得安身法,乐土偏令乐事多。千里筠阳犹静治,还家一笑定无他”。筠州所在的高安,与樟树山水相依,导致他饮酒过量的肯定有清江好酒。

绍兴乾道年间,张孝祥在江西任抚州知州之后,再去长沙,路过临江军清江县界,在地名九段田一带农村,见快要收割的稻田“沃壤百里,黄云际天”,十分感叹,称:“他处未有也。”他认为,九段田的价值即便是岭南的富商巨贾也买不到,真想弃官隐居在此。这时,小小的临江军只辖三县,每年税米却有十二万五千多石,其中上供十一万石余,运往镇江、建康、池州交卸。

北宋诗人梅尧臣有诗《送临江军监酒李太傅》云:“三江卑湿地,北客宦游稀。雾气多成雨,云蒸易损衣。白醪烧瓮美,黄雀下田肥。未辨殊方语,山歌半是非。”此诗形象生动地道破了清江盆地的自然环境和气候的特点,并勾勒出因土肥水美而自足惬意的生活景象。曾在临江府任职,与陆游、杨万里、尤袤并称“南宋四大家”的范成大,则为赣江中游清江等地沿江一带的橘林风光赋《清江道中橘园甚伙》,诗云:“芳林不断清江曲,倒影入江江水绿。未论万户比封君,瓦屋人家衣食足。”范成大还写道,“沿岸居人烟火相望,有乐郊之象”,“两日来带江悉是橘林,翠樾照水,行终日不绝。林中竹篱瓦屋,不类村圩,疑皆种橘之利”。赣江中游沿岸之所以芳林不断,是因为附近有闻名于世的红橘产地新淦县三湖镇,而樟树药市是以地道的枳壳供应为特色,在这一带出产的红橘,正是枳壳的原料。可见,药市的需求推动了柑橘种植,兴旺的柑橘生产,又支撑起樟树的中药材市场。种橘收益较高,“橘一亩比田一亩利数倍”,于是,橘农衣食足,住瓦屋,一片“乐郊之象”。曾任临江知府的王庭珪在《送吴叔举主簿往清江受纳秋苗》一诗中,这样写道:“田头作谷催入场,一半白者输官仓。庐江主簿喜怀檄,放船椎鼓开帆樯。萧滩老农公事毕,夹道欢呼罗酒浆。笑言归去唤妻子,今年租米两平量。”诗中竟是一派官民同乐、喜庆丰收的幸福景象。尽管已有“一半白者输官仓”,老百姓仍然能够“夹道欢呼罗酒浆”。凭此,我眼前仿佛有一片秋熟的田野,满畈满垄的金黄,秋阳下,是叽叽喳喳的鸟叫,鸟翼如云疾走,投下一团团阴影。

我指的是黄雀。成群的黄雀飞过古人的诗词,我禁不住好奇。解剖黄雀,果然有所发现。请看王安石的《送吕嘉问赴临江守》一诗:“黄雀有头颅,长行万余里。想因君出守,暂得免苞苴。”原来,宋代临江军盛产黄雀,俗称黄绵雀,因其肉味鲜美,居民多网罗黄雀为食,并腌制成“黄雀鲊”作为上等礼品馈赠亲友,此俗风靡一时。临江军官员起初以黄雀鲊上贡皇帝,后来扩大到馈赠朝廷显贵,作为进身之阶。久之成例,耗费大量白银购买黄雀鲊,每年数量多达三万余只。滥肆捕杀致使黄雀日少,百姓更苦于官府派购、吏役勒索,于赋税外又增加了一项沉重负担。吕嘉问出守临江军时,决心革除这项弊政,遂下令禁止网罗黄雀,结果却是禁而不绝。这位太守,后擢工部判官,宝文阁待制,知开封府,成为宰相王安石推行新法的助手,不过,他在“禁罗雀”一事上,到底还是辜负了王安石指望黄雀“暂得免苞苴”的心愿。“苞苴”为包裹之意,纳贿于人亦曰苞苴。后来,又有王郡守,再次下“禁罗雀令”,以黄雀鲊献给朝贵的故例终于废除。此事传至京城,朝廷下令将王郡守召还京师任职,官迁户部侍郎。宋代诗人李大异为其禁罗雀作诗,并称王郡守为“美守”。其诗曰:“清江有奇馋,飞爵金染裾。但为挟绵纩,不能保头颅。纷纷堕毕弋,往往充苞苴。”诗中赞道:“下令禁罗雀,遐迩皆欢呼。”该诗一秉王安石诗意,亦有苞苴之叹、仁爱之颂。由两位太守禁罗雀的故事,可见黄雀如此之多,应是此地田野丰稔而致;而罗雀为食以致酿成时弊,则可窥见当时酒桌风习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