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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有道黑影爬窗来(二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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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偷居然被人当丫鬟卖了。”玲珑嘲讽。

“那是因为……因为……”神偷被噎得满脸通红,梗着脖子反驳,“马有失足,人有失蹄……”

“是人有失足,马有失蹄。”

神偷的脸更红了:“都一样!”

玲珑展开卖身契看了看,嘴角抽搐道:

“这上面写的是你的真名?你叫来福?”

“当然了!”

“谁给你取的名字?”玲珑啼笑皆非,她记得大壮家有条土狗叫来福。

“我师父。”来福回答时,眼底闪过一丝温情。

“你师父呢?”

“我十岁时他就死了。”来福抽抽鼻子,红了眼眶。

“你现在多大?”

“十四岁。”来福回答完,才反应过来,叫道,“我干吗要回答你?!”

“因为你是我的丫鬟。”

“我才不是!”

“这上面你的名字和手印都是真的。”玲珑晃晃卖身契,望着来福鼓起腮的表情,心中好笑。

取下面具的来福长得很有意思:皮肤莹白如玉,大大的娃娃脸,大大的葡萄眼,高高的鹰钩鼻,丰满的嫩嘴唇,油黑的头发梳成两条辫垂在胸前,身量不高,可说起话来表情却极其丰富,很可爱。

“我是神偷,不是丫鬟!”来福挺着脖子叫道。

“既然是神偷,一定会轻功了。”自从创办酒坊,玲珑始终想找个心腹,可一直没有合适的人选,直到今天在台下看到来福眼里的狡黠。身边有个机灵的丫头不是坏事。

“当然会!”

“哦,会轻功居然崴了脚。”玲珑凉凉地说。

“那是……那是……”来福的脸再次涨红起来,“人有失足,马有失蹄,我是因为中了软筋散,才崴了脚的!”

“那你倒是说说,跑到县太爷家当丫鬟,是为了什么?”

“我干吗要告诉你?”话刚落,来福的肚子便咕咕叫起来,让她再次红了脸。

“说了就可以吃饭了。”

“我才不会那么没骨气!”来福气鼓鼓的。

“你既不能使轻功,脚又受伤了。况且犯了错的丫鬟,发卖之前应该一直是被关在柴房里的,你不饿吗?”

来福用一对大眼睛气鼓鼓地瞪着她:“你一点也不可爱,小弟弟怎么会有你这种姐姐?趁火打劫!”

“我倒觉得你挺可爱的,怎么样,考虑考虑给我当丫鬟?虽然我买了你,但还是希望你自愿留下。就你这么容易被人抓,充其量不过是个三脚猫的小贼,不如放弃偷鸡摸狗、风餐露宿的生活,住在我家,帮我干活。”

“你就不怕我把你家都偷光?”来福威胁。

“就算你偷光了,你有地方去吗?”玲珑一针见血。

来福的眼圈忽然红了,玲珑说到了她的心坎里,她的确没地方去。自从师父死后,就只剩她一个人在外边流浪,偷鸡摸狗、风餐露宿,还要被比她厉害的人羞辱打骂,饱经风吹雨打。她觉得好累,可却没有供她停靠的港湾,她其实好想有个家。

“给我干活,包食宿,月钱会随着时间逐渐增加,你也可以把我家当成自己家,我爹娘人很好,我弟弟你也认识。我经营了一间酒坊,刚刚起步,所以需要一个机灵点的贴身帮手。你如果留下,就可以过安稳日子,不必在外头流浪。你应该明白,就算你真是神偷,那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如果有一天你不满意,只要还上卖身银子,随时可以走,如何?”

来福有些心动,不再流浪,过安稳生活,这是她一直以来的心愿。敏豪见状,也拉着她的袖子劝道:

“大姐姐,我姐人很好的,我们家也好,你既然没地方去,就住在我家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