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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见老朋友(1 / 2)

“钱当然有,但钱得当花在刀刃上。当然,若鼎胜有明辉那么财大气粗,而我又有像你这么爽快的性格,恐怕二话不说就把这个协议给签了。”陆修杰一边拒绝着她,一边又暗自里夸她,果然把夏雨嘉夸得心里直开花。

“既然你们鼎胜不需要,那就算了吧。”

夏雨嘉原本打的主意就是要拿这块地来借花献佛,没想到陆修杰他们那么快就找到其它适合的地方了。这块地在西郊,又偏僻,不值什么钱,主要是对明辉来说根本没有什么作用……明辉有业务虽然有涉及建筑行业,但这块却不是他们主力,地皮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买回来也许能升值的一个死资金罢了。

这几十万难道就这样砸在自己手里了?

正在她郁闷之时,陆修杰已经从西装外套胸口的口袋里取出钢笔,在上面飞快地签了自己的名字,字体如游龙般流畅,力透纸背。

夏雨嘉有些诧异,明明方才陆修杰说这块地是他们不需要的,为何还要从她手里买下。

“难道你还想反悔?”陆修杰开玩笑似的口吻,“这块地现在已经是我们鼎胜的了,明天我会安排财务打款。”

夏雨嘉以为陆修杰是特意帮她的,也看穿了她的小计谋,有些不好意思的垂下眼帘来,心中对他的好感倍增。

看到她这样的反应,陆修杰心底划过一丝了如指掌的自信。

这餐饭吃得很愉快,结束后,他亲自送了夏雨嘉回去。

这一次接触,他并不像之前那样献殷勤,也不主动,而是表现得如同正常一般,因为这次是要钓大鱼,他的钱可得好好放远一些。

***

小出租屋内,覃姨替陆访琴换好了衣服,扶她起来照着镜子,那一面衣柜上自带的全身镜,将她整个人都衬得身姿曼妙,只可惜腿站得并不直,这是美中不足的地方。

这一身衣服是夏暖新给她买的,很是合身,里面是一件小碎花式的浅绿的旗袍式的裙子,外面套了件大厚的锦衣外套。

看着镜中的容颜,经过这段时间的调理,面色红润,虽然早已不是芳华双十,但岁月在她的皮肤上并没有留下太多的痕迹,四十多岁,看起来却像是三十多岁一般。

“哎呀,琴姐,你穿这一身可是太精神了,这身段保养得很好。”覃姨一点也没夸张。

“看着跟富家太太似的,你女儿呀真舍得钱,这料子这么好,衣服很贵吧。”

覃姨摸着这衣服的面料,两眼发光。

虽然夏暖跟陆访琴都住在这个小破的出租屋里,但她总感觉这两个人像是落难的富家太太与千金,浑身都透着一股高贵的气质,这是一般人都比不来的。

“真的好看吗,会不会太过招摇了?”陆访琴仔细打量着镜中的自己,她已经很久没穿过这样的衣服了,因为在家里也不见人,只穿最普通的衣服,舒适便好。

但是今日,她要见一个重要的人,她不想蓬头垢面地去,她要有底气一些。

“怎么会,虽说你要年长我几岁,但我这身材这皮肤,可没一点比得上你,你这走出去,人家还以为是二十来岁的小姑娘呢。”覃姨真是羡慕嫉妒呀,嘴角跟眉梢都含着笑,打从心底里夸着陆访琴。

谁让人家有这么一个孝顺的女儿,又会挣钱,不像她,活了大半辈子了,就是个劳碌命,还要外出打工伺候别人,伺候完雇主又要回家伺候孙子。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听到覃姨这样的夸赞,虽然知道略有夸张,但还是很受用的,陆访琴眼里的笑容更深了。

“我约了一个老朋友见面,你送我去去吧。”陆访琴对覃姨道。

覃姨虽有疑惑,但也没有多问什么。陆访琴自从出院回到家里后,这还是第一次出门。

虽然她能够用拐杖走路,但也是十分艰难的,下楼梯还是很不方便的。所以覃姨只能先把轮椅搬到楼下,再上来扶她,到了楼下再用轮椅来推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