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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他以为我是青铜(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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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他们最忠实的粉丝之一,偶尔也会客串一两首拿手的歌。

不是我吹牛,我唱歌的水平不亚于我的医学专业水平。曾经有内行赞扬我说,如果我是学声乐的,我绝对会成为一名优秀的歌唱家。

当然我也会弹几首吉他曲,这是文艺青年装逼的必然手段。我曾经抱着吉他坐在校园的林荫小道上吟唱,引得不少美女驻足。

我的组成乐队的几个同学,据说都没继续深造,也没从事他们的专业,而是改行去做了流浪乐队。前段时间我在网上偶尔看到过他们的一首原创歌曲,唱得非常不错,粉丝似乎突破百万了。

河边风光带很长,大约有五六里路。

岳城河上两座大桥,一座年代非常久远了,比我的年龄大多了。另一座与我同龄,我一座非常现代化的大桥。

我决定从一座桥走到另一座桥的桥底下再返回来。

身边来来往往很多人,大多是年龄比较大的,像我这样的年轻人并不多见。

我勾着头,一路疾行。

看到前面围着一堆人,我也凑过去看热闹,发现原来是一老者拿着水桶在地上写毛笔字。

老者显然很有功底,字写得龙飞凤舞,花里胡哨,引来一阵阵喝彩声。

我却不以为然,我知道这不是书法。拿水在水泥地上写字与在纸上写字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水泥地上或许能惊艳,写到纸上可能就是涂鸦了。

我看了一下老者写得字,他写的是范仲淹的《岳阳楼记》。

“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废具兴......”我朗诵出声,引得老者往我这边看,笑眯眯的问我:“小哥,喜欢书法?”

我双手乱摇说道:“不敢喜欢啊,才疏学浅。”

老者不由分说将手里的笔和水桶递给我,鼓励我道:“试试。”

试试就试试,我心想。接过他递过来的大毛笔,我接着往下写:乃重修岳阳楼,增其旧制,刻唐贤今人诗赋于其上。属予作文以记之。

或许围观的人都以为我是青铜,没想到我却是个王者。

毛笔书法是我家的传统,虽说我爸妈读书不多,但对读书人却是极其尊重的。比如我爸,一手毛笔字就能盖过我住的这条街。过去过年家家户户都要贴春联,每到这时候,我爸就会搬出桌子摆在楼底下,义务为街坊写春联。

我就是在那时候开始接触毛笔字的,我八岁的时候,已经能写出一手漂亮的毛笔字,从而取代我爸的位置,为街坊写了整整五年的春联。到了读初中以后,我妈才坚决不同意我写下去了,她担心我耽误学习。

我的这手绝活在大学时期也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和认可。当时学生会要写毛笔字的时候,都会派一个漂亮的女生来找我。

我听到周围想起一阵掌声,老者的神色有些不好看。我估计他原本是想看我出丑的,没想到我的字直接将他的得意打得趴在地上不可动弹。

因为字写得好不好,首先看站不站得稳。老者的字尽管龙飞凤舞,却像没根基一样飘。而我的字,稳如磐石。

我客气地将笔与水桶还给老者,老者满脸不高兴,接过东西一言不发转头就走。

围观的人发出一片嘘声,我听到一个声音在喊我:“李乔,你牛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