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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一章 单刀赴会(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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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凡则只从老人满脸的皱纹褶子里看出了老奸巨猾,笑面虎成了精大抵也不过如此了。

“我这把老骨头折腾不起了,来,你尝尝马老板的私人珍藏。”说话间,老人又从木匣子里拿出一只古巴雪茄,热情的递到他面前。

吴凡笑笑说自己不抽烟。

……

老人乃是金家地位尊崇的二大爷,也就是当家老爷子的亲弟弟,资料上给的评价只有四个字:精于世故。

但事实上站到这样的高度活到这样的岁数,又有哪个不是精于世故城府颇深的人精?

于是场面一时间变得十分喜感,真正与吴凡相熟的孙嗣同,反而从年轻人进来都没机会搭上一句话,其余三家的老头子就跟拉着自个儿的孙女婿一般,又是招呼他吃东西,又是嘘寒问暖唠着家常。

须知这三位,都可称得上安马市最顶级的那拨大人物,能对哪个后辈如此热络,站在那个后辈的立场而言,要么就是三生修来的福分,要么就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

吴凡深知自己属于后者,老家伙们俨然掌握到了伸手不打笑脸人这项传统处事原则的精髓,换个脸皮薄的小伙子来,待会儿人家狮子大开口,就算明知吃亏,也还真就未必开得了口拒绝。

除此之外,四大家也都带了个孙儿辈的孩子作陪,孙嗣同那边带的是孙小蔷,金家则是与吴凡曾有过一面之缘的长房嫡子金世遗,根据资料显示,另外两家带的也是上层圈子里早有名气的青年俊彦。

有趣的是老一辈的对吴凡都客客气气和蔼可亲,年轻的却都摆着张臭脸,包括孙小蔷在内,约莫是记着上回帮了大忙结果只落到一份黄焖鸡米饭的仇。

“喂!你不是挺喜欢吃快餐么?今晚上这么好的东西,能吃得惯?”果然,小美女率先发难。

吴凡索性拿出二皮脸的架势,笑嘻嘻道:“我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从不挑食,吃惯了棒子粥窝窝头,偶尔换换口味吃点人上人的东西,就算犒劳犒劳这张嘴了呗!”

桌上摆的几瓶红酒,最便宜的都是十万多一瓶,压轴的更是国际藏酒界都倍加推崇的罗曼尼康帝,盒里的雪茄,吴凡倒是完全不了解,但地窖后面有间专门控制干湿度的雪茄房,从这配置来看,马孟秋在雪茄方面显然也是个中行家,接待贵客的东西自然也绝非俗品。

配得上这么好的酒和烟,当作点心的小菜当然不能掉分,吴凡最喜欢吃的就是那个用鹅肝酱做的假樱桃,一口下去不知道得多少钱,反正懒得跟老头们虚以委蛇,闷头大吃就完事儿了。

这时金世遗冷笑开口:“小蔷妹妹,你这么聊天可不合适,所谓由俭入奢易,农村的吃食变成城里的珍馐,接受起来想必是很容易的。不过还是要善意提醒一下凡少才对,穷日子变富日子,再容易也总归有个过程,一口吃不成胖子,你这样胡吃海塞,当心虚不受补身体难受。”

此话一出,地窖里的气氛便有些回味悠长了起来,先前和和气气的老家伙们顿时闭了嘴,脸上是似笑非笑的表情,看着跟便秘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