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大丈夫。
什么不世之功。
通通滚远点。
老子在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卷了那么多年,到了古代享受享受怎么了!
“官老爷不好了!”
就在杨书沉迷在香色当中,一位贼眉鼠眼,身着灰色长袍的中年消瘦男人神色慌张的冲入房间,吓得杨书怀里的两位花魁下意识发出尖叫并紧紧抱住前者。
杨书也被吓了一跳,心里也来了一股无名火,破口骂道:“没看到老爷我正玩着嘛,滚出去!”
中年消瘦男人叫方华镜,是南平县的师爷,也是杨家最忠诚的狗腿子。
“官老爷息怒,实在是出了大事,小人着急之下才失了分寸。”
方华镜浑身颤抖的弯腰拱拳。
杨书看着方华镜忐忑不安的模样,不由自主的冷静下来,神态自若的问道:“出了何事?”
“刚刚得到消息,拜上帝会的洪秀全在据此三十里外的金平村召集两万教众宣布起...啊呸,造反,号称太平天国!”
杨书瞳孔一缩。
洪秀全?
这个名字怎么这么耳熟!
卧槽,这不是差点就把清廷送走的上帝儿子吗!
杨书懊悔的拍了拍自己脑袋,这段时间全顾着享乐,都忘了这个时间点正是太平天国冒头的时候,也忘了广西是太平天国兴起之地!
现在的杨书说不慌是骗人的。
要知道太平天国初期可是很猛的,和清军打仗胜多败少,万一洪秀全率众攻打南平,以南平县的防守力量,只能说留给南平的时间不多了。
只可惜自己的反应速度太慢了,要是早想到太平天国即将兴起,自己完全有时间利用前世学到的专业知识打造先进枪炮。
毕竟自己可是毕业于华夏工业兵器大学,精通各种工业机械、各种武器、火药制造的高材生,只要材料到位,时间充足,什么枪什么炮造不出来?
而有了枪炮,在照着现代化军队画猫,不说能训练出一支横扫世界的强军,至少能把洪秀全打的屁滚尿流,足够自保。
哎!
二弟啊。
你误我啊!
酒色害人啊!
“对了,洪秀全刚刚起事,粮食必然缺乏,而杨家最不缺的就是粮食和钱,不如让杨家资助他们一点,以求身家性命不丢,换取时间,而有了足够时间,再加上杨家的势力,只需要几个月时间,自己就能有自保的力量。”
杨书急中生智,突然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资助洪秀全,甚至是投靠他,反正太平天国还能存活五年,有这五年时间,到时候别说有自保之力了,都能和清廷扳手腕。
如果洪秀全不走历史老路,有点成绩就沉迷酒色,好大喜功,自己也不是不可以扶他推翻清廷,甚至在推翻清廷之后,还可以帮助太平天国发展华夏工业,以此拉近华夏与西方列强的工业差距,避免悲惨的历史再次在这个时空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