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我晚上自己回去。你晚上早点吃饭早点休息好了,明天我们还要上工呢!”
小曼说这话时甚至都没有看永生一眼。
永生的眼底闪过一丝失落。
车来了,售票员将车门打开朝着人群喊:“舆县舆县!”
小曼朝着车子招了招手,然后转身对永生说:“我走啦!你快回去吧!”
“好!注意安全!”,永生沙哑着嗓子。
看着小曼上了车。
坐在最后排的小曼,透过车玻璃看着永生回头望自己,心里也暖暖的。
如果她能早点遇到永生该多好啊!
车子开远了,永生的身影化成了一个模糊的光点。
初升的阳光穿过繁华的城市,透过布满灰尘的玻璃,打在坐在后排的小曼身上。
阳光穿过她乌黑的发丝,在她头发的周围形成一圈光晕。
使她如圣母一般散发着迷人的神彩。
早上8点,车子到站了。
小曼提着东西走到八百米外的车站换乘了去乡下的小巴车。
七月份的农村,玉米已经有一人那么高。
路上,放眼望去全都是绿油油的玉米田。
不过小曼极其讨厌这些玉米!
在诗人的眼里,玉米田是“碧玉方方立陌阡,玲珑飘逸别有天”;
在画家的眼里,玉米田由充满活力的墨绿色和代表丰收的金黄色组成;
但在小曼的眼里,玉米田只意味着无穷无尽的农活。
小曼从记事起就开始给家里帮忙做工,做饭、刷锅、喂猪、割草、放羊、收玉米、收麦子、收花生、摘棉花、挖土豆...
总之,只要是家里的农活,大大小小她都要做。
而她最害怕的就是收玉米。
因为收玉米的过程很麻烦,同时很累...
把玉米砍倒了不算完,还要把玉米棒一个个掰下来,掰下来之后还要拿回家里把玉米粒剥下来...
记忆中,小曼的双手总是布满了各种伤口。
但她从来没时间喊疼。
所以还是小姑娘的小曼就暗暗发誓,自己长大了一定要去城市里生活,再也不干农活再也不种地了!
可是结婚之后,小曼不仅要做农活,还要照顾孩子,简直就是难上加难。
车子到了街上,小曼提前下了车,她在街上肉铺买了些牛羊肉拎回去给安安吃。
肉买好了,从街上到婆婆家还有3里地,为了省钱,小曼提着东西准备走回去。
时间快到正午,提着大包小包,小曼很快就走出了一身汗。
不过就在这时,一辆三轮车停到了小曼身旁。
“哎呀...这是...小曼吗?”,一个慈祥苍老的声音传入小曼耳朵里。
小曼转头就看到一个熟悉的面孔——婆婆家斜对门的梁阿婆。
“哎,阿婆,我是小曼!您来街上买菜啊?”
小曼把肩上的包袱放下来,腾出一只手取下脸上的墨镜。
“哎呀,还真是小曼啊!我老远就看到一个时髦的小姑娘,我说这是谁家的姑娘呢。一看!这不是我们小曼吗?都认不出来了!变化太大啦!”
可不是嘛,三年前从这里坐车离开的小曼,大冬天的穿着一条一年四季都穿的破裤子,眼眶和脸颊因为营养不良加上情绪问题极度凹陷,皮肤蜡黄暗沉,完全不像是20岁的小姑娘该有的样子。
如今的小曼带着墨镜,身上穿的衣服虽然都是打折款,但款式新颖也好看。
整个人脸色红润,走起路来昂首挺胸。
总之,就像梁阿婆说的,“像变了个人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