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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芳薇愣了愣,没想到他们这么有缘份?昨天一起打球,今天就成了同桌?
“好,你跟我来。”
她拿了表格,将人带去了班级,让他坐到了她边上。
秦芳薇的身边本来坐着一个女同学,之前因为摔伤了,家长就给办了休学,后来就一直空着。现在突然之间来了一个男同学,她觉得有点怪怪的,特别是,同学们投来的目光,都带着打量。
“都没问你叫什么名字呢?和同学们打个招呼吧!”
作为班干部,她有责任照顾好这位同学,让他尽快的容入这个集体。
男生笑笑,站了起来,冲所有人点了点头:“大家好,我叫邓溯,邓家军的邓,溯洄从之、道阻且长的溯。”
他一开口,秦芳薇就觉得这是一个有才华的人,试问,才四年级,又有几个人读过《诗经》。
后来,同学们一一来和他打招呼,而他很有礼貌的和他们应答着。
等他重新坐下后,秦芳薇把那表格递给了他:“快填吧,等一下去交给老师。”
“谢谢。还没请教你叫什么名字?”
他接过,歪着头看着她,笑吟吟的问。
“我叫秦芳薇。”
她回以盈盈一笑,低头填表。
他瞄了一眼,也填起来。
填好后,一对比,秦芳薇的字体,绢秀清丽,一笔一划皆工整端正,而邓溯的字潇洒飘逸,似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这是她从来没见过的漂亮字体,至少,他们班除她外就再无别人了。
“你是不是学过司马彦的硬笔楷书?”
“那你呢,你是不是学过他的行书?”
前者是邓溯问的,后者是秦芳薇问的。
“对,是我爸教我的,楷书。”
秦芳薇回道。
“听说秦老师写的最漂亮的是草书,没想到让你学的是楷书。其实我学的是行楷。字迹还是比较端正的。”
邓溯笑着解释。
“嗯,学了几年了?”她问。
“五岁开始学的。你呢……”
“差不多……哎,你从哪转来的?”
……
或者,这就是缘份吧,秦芳薇和邓溯遇上的第一天,两个人就开始惺惺相惜。
秦芳薇是这里的天之骄女,是所有师生喜欢的对象,至于邓溯,后来秦芳薇了解到:他刚从国外转学回来,在他们学校,他也是个全能优等生。因为他父母的发展重心从国外转移到了这里,他就跟着回到了国内。
这人的英文特别的棒,还带着英格兰特有的腔调,上课时可以和英语老师做无比流利的口语交流。
四年级期末考时,秦芳薇依旧是当之无愧的年级第一,而邓溯则是第二,两个人只有一分之差。
大约就是从那个时候起,这对孩子就成了学生当中的榜样:成绩,他们可以各门功课通吃;竞赛,他们能一起为学校争光;体能训练上,他们依旧是拔尖的……
这两个人的成绩,永远只差两三分。
有时,秦芳薇高那么两三分;有时,是邓溯高上那么两三分……
不过大班长这个职位,一直由秦芳薇当着,因为班主任觉得女孩子比男孩子早熟,会更尽心尽职;邓溯则成了当之无愧的英语课代表。他们在班上有着强大的凝聚力,让他们班的成绩一直稳定在全年级第一。
两年之后,他们俩以全市前十的排名进入了第一中。初一,初二,初三,他俩不知不觉被人看作了一对,且是齐头奋进、势均力敌的一对,最后还一起考进了第一高,以不得了的高分。
是的,在别人眼里,他们早成了一对,可实际上呢,他们之间一直就是规规矩矩的同学关系。
秦芳薇自是喜欢邓溯的,他是那样一个出色的男孩子,长得好,成绩好,脾气好,这是典型的三好学生;可是她是个后知后觉的女孩子,换而言之,情商并不怎样。
初三下半学期的某一天,在图书馆,有同学问秦芳薇:“女神,老实交待,你是什么时候把我们大家的男神给拿下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