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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1 / 3)

于谁比较有才华、谁对助理好根本就没有感觉。

我想,这就是媒体为什么喜欢杜撰艺人很难搞、很JB、人面兽心的原因吧!

「所以到底你在网志上写的,是不是真的啊?」阿菁漫不经意地问:「报纸上把你写得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样子,跟你写的根本就是两个故事。」

「我在网志写的都是真的啊,干,连你都这样问,让我很想打你。」我挖着土:「老同学了还不知道我吗?我打人,一向对着脸打。但没做过就是没做过。」

阿菁不晓得为什么脸红了起来。

「你说……连你。」阿菁局促地说。

「干嘛,不能不爽吗?」我瞪了阿菁一眼,将铲子扔了给她。

又挖了半个小时,大家渐渐不说话了,只剩下简洁扼要的三字经。

答案,往往就在你快要放弃的时候才浮现出来。

「应该是这个了吧?」发现水壶的,是阿菁。

我们围过来蹲下。没错,当然就是这个登山水壶。

虽然瓶子已经脏得要命,但还是看得出来里面塞了六张撕开来的考卷。

森弘捏着鼻子,我知道他在想什么。

「十二年了,那些鬼东西已经……被大自然彻底吸收了啦。」我说,一边拿着森弘的手把水壶捡起来。

「还……黏黏的。」森弘脸色惨白,拿着水壶的手狂发抖。

「当年的我们,真的是健康到不行啊。」我深感欣慰,说:「快打开吧。」

阿菁拿着树枝,用力打向森弘的手,说:「不行!」

「不行什么?」西瓜皱眉。

「忘了吗?当年你们这些大变态说,如果十年后要打开水壶的话,要全部对着洞再打一次。」阿菁面目狰狞地说。

我们都超傻眼的,阿菁怎么还记得那种烂约定啊。

「打啊?打啊!」只见阿菁得意洋洋地说:「快打啊,你们当年怎么排挤我,就再排挤我一次啊,快打啊!」

什么嘛。

「打就打啊。」我很快就站了起来,将牛仔裤皮带解开。

这种无聊又丢脸的事,用若无其事的态度去做就对了。

「等等,真的要打吗?我们以前只是说好玩的吧。」森弘惊慌失措。

「白痴,约定之所以重要,就是因为无论如何都要遵守。」西瓜也站了起来,抖了抖,将闪闪发亮的皮带抽了出来挂在树上:「是不是男人啊!」

「说得不错,不过你们打就好了。万一你们被看到快跑就好了,但我每天都在校门口卖鸡排耶。这里每一个学生都认识我,要是被学生看到我在这里打手枪的话我以后就不用卖了。」肥仔龙一副成熟稳重的样子。

「干,当初是你提议的,现在想逃的话一定会下地狱!」我一把拎起假装成熟的肥仔龙,重重给了他一脚。

四个三十岁的男人,就这么肩并着肩,围成圈圈打了起来。

刚刚才费了一番工夫挖了一个洞,那种硬是要打的感觉真的很虚。

「我们都三十岁了,为什么还要做这种事,我在中华电信上班耶。」森弘简直快崩溃了:「如果被发现了,我的铁饭碗就不保了。」

「白痴,有空抱怨的话,不如打快一点。」西瓜倒是一贯的冷静。

时间很公平,在我们四个男孩慢慢变成四个大人的十二年间,当年唯一的女孩也没闲着。

没枪可打的阿菁站在我们后面帮忙把风,但这次她可没有背对我们避开视线,而是趾高气昂地在我们后面走来走去,还净说一些垃圾话配音。

「鼎鼎大名的流星街,竟然参加变态集体打手枪。」阿菁吹着口哨,啧啧不已:「万一被狗仔拍到,又可以上头条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