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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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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落内隐隐传来嘈杂之声,细听之下,还有棍棒敲击地面的声音。沈棠站起来,身形微晃一下,连忙扶着旁边的废弃灶台。他凝神稍顿片刻,推开门走了出去。⑦思⑦兔⑦在⑦線⑦閱⑦讀⑦

“小兔崽子,又来偷老娘的鸡仔,说,这都被我抓到多少次了!”沈棠刚一推开门,就听见中气十足的叫骂声。抬眼看去,一个膀大腰圆的农妇正一手拎着根粗木棒一手拎着个小孩,大声训斥。

“哟,杨大娘,一早就在训人啦。”

杨大娘看了沈棠一眼,冷哼一声,“这还早,你都睡到日上三竿了!”

沈棠瞧那日头,果然已经高悬上空,显然已经快到午时了。

“抱歉抱歉,又睡过了。”沈棠朝她笑笑,“训人累了吧,看看你都出汗了。赶紧歇着去吧,我来替你教训。”

“就知道油嘴滑舌。”杨大娘把那棍棒一丢,转身进了屋,“给你留了俩馒头,赶紧来吃。”

“好嘞。”沈棠应了一声,这才看向那小孩。

这小孩长得机灵可爱,一双水汪汪的眼睛里透着灵性。被那杨大娘好一顿训斥,脸颊烧得粉扑扑的,紧紧咬着唇,一副倔强的模样。

沈棠素来喜欢孩子,胡乱揉了一把小孩的脑袋,“莫云是吧,偷鸡又没跑掉?”

他在这儿住了十来天,这孩子也见过不少次了。他总和村里一群小孩子混在一起,今天摸这家的瓜,明天偷那家的鸡,总是玩一会儿又给人送回去,十足的熊孩子。

莫云是村子里的孤儿,不过七八岁年纪。听村里人说,莫云三岁时跟着他母亲来到村子里,后来母亲病逝,也不见他父亲来寻人,便在村里吃百家饭长大。而让沈棠惊讶的是,这孩子竟然根骨奇佳,天生是个修真的料。

沈棠还在落霞城的时候,虽然从不公开授课,但也曾亲自指导过派中不少弟子。可那些弟子的资质,比起这孩子,却是差得远了。

“我是故意没跑的。”莫云瞥着屋内杨大娘的动静,压低声音在沈棠耳边说。

“嗯?为什么?”

“他们要是被抓,回家少不了爹娘一顿打。我不一样,没人打我。”莫云说,“杨大娘骂我一顿出了气,就不会再去找他们的麻烦了。”

沈棠失笑,这么大点的孩子竟然有这样的心思,真不知道该惊讶还是心疼。

“而且杨大娘才舍不得真打我呢。”莫云又补充道。

杨大娘是个寡妇,丈夫给他留下的唯一一个孩子又在年幼的时候染了病,耗尽家财之后还是去了。自从莫云来了村里,她便是最疼爱莫云的,大抵是把对儿子的思念都移到了他的身上。

沈棠拍了一把莫云的脑袋,“走,吃饭去。”

一大一小前后脚进了屋子,桌上果真摆了两副碗筷,两个馒头,一碟小菜。沈棠和莫云相视一笑,一人抓一个馒头。

啪、啪——

两个馒头被同时打掉。

“洗手去!”杨大娘大吼一声,一手一个,把人拎着丢出去。

嘻嘻哈哈好一会儿,沈棠和莫云乖乖洗完手,终于坐上饭桌开吃。杨大娘搬了个矮凳坐在门口,一边剥着豆角,一边瞥着两人口里不住骂骂咧咧。

“吃我的用我的,一个比一个懒,懒死你们得了。”

沈棠听见这话,也只是笑。杨大娘说是这么说,但一旦他提出要帮忙干点活,她立马就搬出大夫那套“最近不能操劳,要多静养”的话给他堵回去。

沈棠是十多天前到这里的。从落霞城离开后,沈棠无处可去,只寻了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