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干完了,帮欢欢干点。”
苏瑶看着他们这一行的玉米掰完了,陈欢欢那边还要一半,提议。
金墨琛一听这话,看着陈欢欢,就想起来昨天替苏瑶说话的情景,虽然累,还是点头:
“好,既然她是你的好朋友,就帮帮她。”
陈欢欢的工分是今天第二个完成的。
孙思韵站在那边,看着干完活说话的三个人,都快气炸了。
这个该死的苏瑶,真的不把自己当朋友了。
帮那个胖丫头陈欢欢,都不帮自己。
“你回去休息会,记得晚上来我家吃饭,我来接你。”
金墨琛临走的时候再一次的提醒苏瑶。
苏瑶笑眯眯的点头。
“姐,我发现你现在比以前爱笑了。”陈欢欢笑着看苏瑶。
苏瑶心中一顿,自己崩人设了,还是因为看到金墨琛太高兴。
“不过,姐,我觉得你这样挺好,果真是爱情的力量大。”陈欢欢继续笑。
苏瑶低头,脸色有些红。
爱情的力量,这个借口不错。
有了爱人,性子会有些变化的。
“对了,欢欢,时间太紧了,我也来不及去县里的供销社买东西。你那里有什么东西没,我跟你买。”
苏瑶猛地想起一件事。
她的小柜子里什么吃的都没有。
倒是有不少的钱,那个亲妈给自己开始寄过几次钱。
原身是个高傲的,记恨亲妈偏心继子把她弄下乡,不愿意花那些钱,都放着呢。
苏瑶可是不是原身。
“姐,正好我那里还有点红糖,和一包糕点,我哥刚给我寄来的,还没动。不用钱,等你去县里买了东西,还我就好。”
陈欢欢有一个哥哥在部队当兵,很寵她的。
“多谢欢欢。”
苏瑶其实对拿这点东西上门还是觉得有些少了。
她还是对这个时代不太了解。
物资短缺的很。
这边太阳刚落山,金墨琛就穿着一身崭新的衣服来知青点接苏瑶。
路上村里的老人们都打趣他,他也笑嘻嘻的。
就像是接新娘子一样。
马志杰站在知青点里看着穿着绑着马尾辫,穿着素花上衣,黑色长裤的苏瑶,眼睛发直。
心中越发觉得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金墨琛得意的接过苏瑶手里的东西,高兴的说:
“瑶儿,你今天真漂亮。”
“是吧,我穿的漂亮,你喜欢不?”
这身衣服还是她没下乡的时候做的,到了金屯村之后,从来没穿过。
因为她爸爸教过她要低调,不要惹人注意。
女人的长相有时候太过好也是一种原罪。
这是原身的爸爸原话说的。
苏瑶也很敬佩原身的谨慎,可是现在她有男人,她自己也不是弱茬。
“穿,随便穿,你喜欢,我回头给你弄更多的布来,做更多好看的衣服。”
金墨琛的心中鼓鼓的。
“嗯,我等着。”
院里的知青听到苏瑶与金墨琛的对话,不由得撇撇嘴。
一个浪荡子还想买更多的衣服,真是吹牛不打草稿。
上辈子,自己嫁给他后,他连一根针都没往家里拿过。
看着两人甜甜蜜蜜出去的背影,孙思韵眼中迸出一道冷光。
她低着头,往自己的脸上抹着灵水,感受到脸的晒痕舒适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