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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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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红是淡淡的粉红,最传统的那一种。王娇记得小时候,妈妈就有过这么一支,香气很浓,色泽很正。

“不赖吧。”瑞芳压低嗓音,很窃喜。

“哪儿买的?”来这里七年,王娇真是第一次看见口红这玩意。连队以前有演出,大家都不化妆,怕被扣上帽子。想着刚刚解禁,商场里不可能这么快就开始卖吧?

瑞芳笑道:“傻瓜!走后门买的呀!这些都是运动前封存的,没来得及销毁,一直封在商场地库里。我们科长家一个亲戚正好在这商场工作,前几天大清扫,就把这些货清理出来了!虽说过期了,但却是稀罕物。你可不知道,车间里那帮小娘们都抢疯了,我是给科长爱人送了一条围巾。人家才勉强卖给我的。喜欢伐?”

“喜欢。”

“那送你了!”

“别,还是你留着吧。”听到那么复杂的购买过程,王娇真不好意思拿。但口红,她真喜欢。

瑞芳瞪她一眼:“瞧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客气了?不都说东北人豪爽大方么。你怎么没学点?还是,你嫌我用过,脏了?”

“才不是!”王娇没洁癖到那个份上,只是觉得兵团这地方民风保守,打扮太漂亮不是好事。

瑞芳不理解一个口红能惹出什么祸端?那要是像她这样打扮,结局会怎样?

王娇扑哧一笑,恐吓道:“派四个壮汉把你抓紧起来!”

瑞芳破口大骂:“侬脑子哇特拉!”

***

晚上,两个姑娘挤在一个被窝里。就像小时候。只是上海的被子没有这里的厚,屋子潮湿阴冷的厉害。

瑞芳说:“还记得伐,你爸爸在供销科,待遇好,总是从单位拿带鱼回家。然后你家这边一炸带鱼块,我立马从家跑出来。你妈妈特好,从来不轰我走。现在想起来,蛮不好意思的。就那么几块鱼……阿娇,你在这边可以吃到带鱼伐?”

王娇想起这件事曾在信里对瑞芳说过,北大荒就是冷,交通闭塞,但饮食不差。“吃过带鱼,这里有一种叫马哈鱼的,鱼肉很鲜美,等周末学校放假,带你去县城里饭馆吃。”然后,王娇告诉瑞芳,以前在连队时,他们经常跑去河边抓鱼。然后在岸边烤鱼吃。

瑞芳“噢”一声,似乎不感兴趣。

教师宿舍一屋两人住。和王娇同屋的女孩回老家探亲了。长久的沉默后,瑞芳捅捅阿娇的腰,说:“你就不问问我为什么从上海来找你?”

这还用问吗?“我知道,你是来劝我回城的。”

“噢,原来你脑子还没有坏掉。”瑞芳忽然爬起来,披了见衣服,咒骂一句“这里真他妈冷,点炉子都像冰窖。”然后坐在床沿边,点起一根烟。她动作熟练,抽烟的样子藏着一股岁月历练出的风情。重重吸一口,转过头眯起眼睛看王娇,“你也会这个了吧?”晃晃香烟。

“嗯。”

“哎,死了男人的女人总是变化很大的。”

对于曾经的瑞芳,王娇印象模糊。但那张相片上眼神忧郁,眉眼清秀的少女却和眼前风情万种的女人完全搭不上边。人当然是会变的,但这变化似乎太过翻天覆地。仿佛重新造出一个人一样。

“瑞芳,你还会回云南去吗?”

“死也不会。”瑞芳烦躁地说。“那地方就是地狱,我到现在都不敢想象自己居然能活着爬出来。”

王娇沉默一瞬,然后问:“那水寒呢?李水寒,咱们那个上海老乡。他是怎么死的?”

本以为提到这段瑞芳会很难过。可她抽口烟却笑了。那轻蔑无所谓的笑容不是装出来的,而是从内而发。她问:“你知道他是怎么死的伐?”

王娇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