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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1 / 3)

明主使臣,不废有罪。故奔北败军之将用,秦、鲁以成其功;绝缨盗马之臣赦,楚、赵以济其难。〗

这句话不太好理解,里面一共用了四个典故。“奔北败军之将用,秦、鲁以成其功”典出秦将孟明视和鲁将曹子,这两个人屡次打了败仗,却始终受到主君信赖,后来发愤图强,一战雪耻。“绝缨盗马之臣赦,楚、赵以济其难。”其中盗马典出秦穆公。秦穆公的一匹马被山贼偷走,他非但没生气,反而说吃马肉不喝酒容易伤身体,于是送了坛酒给这些偷马人。山贼们很受感动,在秦、晋交战中救了秦穆公一命。因为前句已经用了秦,而秦君为赵姓,所以这里用了赵字互文。

以上三个典故,都是古籍里常见的。真正有意思的,是第四个典故:“绝缨”。

绝缨这个典故出自楚庄王。据《说苑》记载,楚庄王有一次宴请众将,日落不及掌灯,席间漆黑一片。有人趁机对楚庄王的姬妾动手动脚,姬妾情急之下扯下他的冠缨,告诉楚庄王说只要点起灯来,看哪个头上无缨的,就是骚扰者。楚庄王却吩咐众将把冠缨都扯下来,然后再点起火把。数年后,楚庄王表彰一位杀敌极其勇敢的将军,将军坦诚就是当年绝缨之人,为了报答主君宽厚之恩,方舍身杀敌。

臣子给主君上书的时候,典故是不能随便乱用的,否则就是诸葛亮所说的“引喻失义”,让人怀疑你对主君老婆起了不良念头。曹植对甄宓的感情,性质上与绝缨一样,都是对自己主君的老婆心怀不轨。对此曹叡心知肚明,还亲自改过《感鄄赋》的名字以避闲话。现在曹植突然不避嫌疑,堂而皇之地甩出了这个典故,颇有点向曹叡示威的意思。

紧接着这个典故,曹植又写道:“臣窃感先帝早崩,威王弃世,臣独何人,以堪长久!”这句话就近乎赤摞裸的威胁了:“我兄弟曹丕已经死了,曹彰也挂了,我算什么人,居然能苟活到现在。”重点就在于“臣独何人”四个字的正话反说,明明是在向曹叡强调:我是因为有特殊理由,才能活到现在的。而这个理由,曹叡应该是十分清楚的。

曹植怕自己这份奏章不被通过(原文“植虽上此表,犹疑不见用”),不忘最后补了一句:“呜呼!言之未用,欲使后之君子知吾意者也。”这句话表面上是递进关系,其实是一个伪装了的虚拟语态。不是“就算我的奏章没被采用,也好歹能让后世之人知道我的心意”,而是“如果我的奏章未被采用,那么后世之人可就会知道我的心意了”。

在这封信里,曹植用“绝缨”这个典故,明里暗里是在提醒曹叡:我和甄宓之间发生过类似“绝缨”的事情。对照接下来那两句语带威胁的口吻,所谓“绝缨”事件恐怕不是什么儿女私情,而是不能宣诸于口的极秘之事,这件事不仅牵扯到曹丕、曹彰之死,而且还是曹植这么多年来的保命符,是足以掀动曹魏朝野的大炸弹。

所以曹植才在最后来向曹叡开出条件:如果“言之未用”,那么我可就要“使后之君子知吾意者”。

曹植不愧是一代文豪,这封信是一个相当有技巧性的隐晦暗示。在其他任何人眼中,它不过是篇言辞恳切辞藻雅驯的文章,唯独曹叡才能读懂其中的微言大义。

而曹叡是如何回答的呢?曹叡的回信没有记载,不过他很快就下诏,把曹植从雍丘徙封到了东阿。用曹植自己著作里的描述,雍丘是“下湿少桑”,而东阿则是“田则一州之膏腴,桑则天下之甲第”。可见这一次的徙封,是破格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