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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2章 荣耀(2 / 3)

他的歌声有如天籁,就算杨露娜曾经对他心存偏见,现在却也不得不承认,他的音色真的很好,低沉而略带几分沙哑,却又满怀柔情,就像是一条潺潺流淌的溪流,冲刷着听众的内心深处。每一首歌都唱得非常好听,简直像是被歌神亲吻过的嗓子。

趁着演唱的空隙,也有记者抓住机会做现场互动。

“今天非常荣幸能请到我们的偶像巨星!请问霄哥有什么话要对场上的观众说吗?”

容霄接过话筒,目光朝着台下简略一扫,淡笑回应道:

“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祝大家平安夜快乐。”

话音才落,台下就响起了疯狂的尖叫声。一块块写有他名字的夜光应援牌,也是大力的摇晃起来,舞成了一片光影的海洋。

“经常有人说,听你唱的歌总会非常有感触,好像一直唱到了心里,”记者继续代表大众询问,“请问这些歌,是唱给某个特定对象的吗?”

容霄眼里,罕见的多了几分认真。他拿着话筒,似乎在仔细的斟酌语言。

“从我出第一张专辑的时候我就说过,我所有的歌,都是唱给心里的那个人,也是我最重要的那个女孩。”

全场沸腾,开始有人自发呼喊着“凉子”。

容霄只是淡笑,却还是掩饰不住他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眼里自然流过的幸福。

也许,这就是真爱吧。

即使没有把你挂在口边,却始终把你放在心里。

看那雾是你,看那影也是你。

心里有你,一花一叶都是你。

……

他的下一首歌,名为“荣耀”。

“你听远处的声声汽笛,

勾勒出梦境中的岛屿,

在清晨慢上岸的海浪,

是世界尽头的回响。”

杨露娜在台下静静的听着他唱,混在那无数个渺小的粉丝中,好似自己也真的成了其中之一。

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想必听过他唱歌的人,都是会被他圈粉的吧。

曾经在学院里,那个让自己看不起的小混混,竟然已经早早走在了自己前面,还走得那么远。

当初的学院往事,一幕幕在眼前流过。那个总是不穿学院制服,喜好标新立异的他;那个不管走到哪里,都有一群小弟在背后跟随,为他营造排场的他;那个每次参加歌唱比赛,都能引得万人空巷的他;那个总是出去打架,却总能和敌人打成朋友的他;那个也曾受伤,也曾失败,却从来都不曾颓废潦倒的他……

不管导师是怎样看待他,不管他的粉丝是怎样追捧他,也不管那些不喜欢他的人,在背后是怎样非议他,他都从来没有为其他人改变过。他始终做着他自己,行走在他所坚持的道路上,一往无前。

所以,他才会变成那个,毅然踏出校园的他;以天圣第一的成绩进入天宫门的他;在战争试炼中坚持到底的他;还有现在,作为偶像巨星的他。

“你看那云上草长莺飞,

绽放着明天红色的花蕊,

成长于苍茫茫的异乡,

回首依然望见故乡月亮。”

杨露娜也不由想起,和自己纠葛更深的另一个他。

少爷和自己,曾是从小的玩伴,他宠着自己,陪着自己,但他的心事,却从来都不会向自己说。

后来,易昕出现了……为了和那个女生赌气,在豪华的别墅里,他故意把自己揽在怀里,但自己听到他的心跳,却仍是在为那个女生跳动。

在操场上,他抛下自己奔向了易昕,抱着她奔向医务室,用一段灰姑娘的童话,成就了自己的笑话。

在自己听说,自家公司的股票暴跌,真的是他动的手脚时,曾是有多绝望。

在自己和父母搬出豪华别墅,满街寻找工作时,他却搂着他的小女友甜甜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