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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二章 伏击(2 / 2)

啪!这个浑身着火的倒霉蛋身体被这块石头砸到,惨叫一声就无声无息了。

其他的哨兵有的在前面冲锋,仗着目标小,动作灵活,快速地逼近着这只坦克部队,有的在远程用火箭筒进行掩护冲锋的哨兵。

这是一场漂亮的伏击战,之前安布雷拉就得到消息一支德国制造的装甲部队将通过这个区域前往纽约进行闪电战来偷袭设立在纽约的军火库。之后,安布雷拉就派出终结者率领三倍于敌军数量的哨兵进行伏击。

随着大量的哨兵冲进了坦克阵线。这支坦克部队节节败退,被护送在中部的补给和维修车辆也被轰得粉碎。用油纸包着的崭新的坦克维修零件散落在地面上,被哨兵们穿着金属战靴的大脚踩得扁平。

另一侧的山谷,则是加拿大新动员的一个步兵师坐着运兵车过来。

突然,几个金光朝着这个军团冲了过来,然后就是一连串的电光,几辆运兵车上冒出了耀眼的电火花,坐在后车厢的士兵们横七竖八地倒下了,身上散发着烤肉的香味。

“敌袭!准备作战!”在步兵团中间的军官用通讯器材大声发出了指令。

接着,他们都看到这些身影非常模糊,动作极快,全身都围绕在金色的盔甲之中,背后的披风上,隐约可以看到模模糊糊的红白色图案。

“是安布雷拉的超人!”

“不!我们完蛋了!”

树的影,人的名。安布雷拉的超人,那可是刘霜旗下最精锐的武装力量,每一个人都有着毁天灭地的实力,不要说这个步兵师了,就是一个装甲师,面对一个安布雷拉的超人都只有逃跑的份,逃得快的话,或许还能勉强保留编制,逃得慢,连番号都要取消了。

其中一个人,似乎动作和别人相比,会慢一些,可是这个人带来的压迫感也是最大的。他穿着一身厚重的盔甲,整个人就像是中世纪的重骑兵,一脚一脚走在大地上,甚至能听到他那沉重的脚步声。而这个人手中拿着的,也不是常规的武器,而是一把一米多长的伐木电锯。

这种东西按理说,在战场上对人的威慑力绝对比不上枪炮,毕竟是近身武器,哪个傻叉拿着这玩意上战场被人远程一枪就打死了。

可是这个人却不一样,他的动作慢,只是相对于别的女性的狼群队员来说比较慢,实际上他的动作,他的速度,也就是让人能看得清他在奔跑。

这个大块头就是这么拎着电锯,任由枪弹噼里啪啦地打在他的盔甲上,一路奔跑,然后跳上一辆运兵车,电锯一阵乱挥。

滋滋滋!

电锯的马达转动,锯齿切割骨肉的声音刺激着周围每个人的神经。断裂的肢体从车上抛飞而下,飞溅的鲜血染红了那灰白色的盔甲。

“快跑!”一个人大声叫喊这转身就要跳下卡车,突然,他发出了惨叫。

只见电锯的转动的利刃从他胸前穿出,被锯齿撕碎的肉末飞了出来。

这个人就是戈登,在雪莉的建议下,他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了电锯这种冷兵器。虽然说在战争中,电锯杀戮敌方士兵的数量在狼群中算是垫底的,毕竟他只要手一挥,就是一大片人被电得外焦里嫩。可是这种恐怖的武器带给敌方的恐惧却是最大的,短时间内就会对敌人造成巨大的恐惧感,导致军队的溃逃士气的土崩瓦解。

这些加拿大士兵在一轮攻击下,迅速土崩瓦解,四散溃逃。死亡不可怕,可怕的是那个全身盔甲被鲜血和碎肉染红的变态,他手里的电锯在所有的加拿大士兵面前上演着显示板的电锯惊魂。

而这些逃跑的加拿大士兵,在往后的日子里,也经常做着噩梦,梦到一个提着电锯穿着血红盔甲的人朝着他们走来,然后惊吓得大吼一声醒过来。这种挥之不去的阴影,恐怕将折磨他们一辈子。

完胜,不出意料的又是一次完胜。只要用安布雷拉超人出现的战场,都没有任何的损伤,这场伏击,只是在狼群那战无不胜的功勋本上又添了轻描淡写的一笔。

另一边,大量的哨兵们也同样以轻微的代价歼灭了超过一半的装甲师。北约支援加拿大的第一批装甲部队只能先行撤回,以后再想办法前往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