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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喝多了伤肾(1 / 2)

很快,王正宇又要买地的消息再次占据了京城里大街小巷的议论之间,更是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人总是这样的,对于自己常年形成的成见,要想突然改变过来,无异于登天。而一个人多年形成的人设,也并非一朝一夕之间,通过几件事情就可以改变的。

作为京城里的原住民,王正宇在这生活了十多年,留下的荒唐事不说一万也有八千件,自身所带的败家子光环和那不学无术纨绔子弟的标签更是深入人心。

尽管王正宇“凭着运气”得了个校阅第一,拿到了荣誉无双的金腰带,又“凭着运气”弄了个什劳子的彩弈局,据说还赚了不少钱,但在大家看来,这仅仅都是运气罢了。

凭借着运气赚来的钱,迟早有一天会因为自己认知上的缺陷再次失去,所以王正宇才宣布自己要买地,立马就引起了大家的轰动。

不管再怎么说,这败家子还是有些可爱的,称之为散财童子都不为过,要不是他,自己又怎能将那左安门外无人问津的街道脱手出去呢?又怎么能把成山伯府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良田低价收购呢?

这一波下来,寿宁侯和建昌伯可是赚了足足八千多两银子呢!这不,兄弟二人已经高兴得缩在府上大快朵颐了。

说来也怪,或许是因为出身寻常人家,小时候又穷怕了,这两个奇葩在历史上可是出了名的吝啬,不仅对别人吝啬,就连自己也不放过。

而吝啬的人偏偏还有一个通病,好占小便宜!这不,才知道王正宇又要买地了,两人心思立马就活络了起来。

“哥,你听说了没,成山伯府的那个败家子又要买地了,据说这次还是大手笔,要买一大块呢!”张延龄眨着眼睛,捧着手里的粥一脸崇拜地看着自己的哥哥。

要不是自家哥哥聪明,有胆有识,有勇有谋,想方设法用西山那片鸟不拉屎的地方和几万两银子就把成山伯府的祖业买了下来,又把手中左安门外的街道卖了出去,自己又何德何能有机会一天喝三碗粥呢?

看了一眼弟弟手中的碗,张鹤龄有些恨铁不成钢地将其一把夺了过来:“吃吃吃,就知道吃,这都吃了多少碗了,你不知道这粥吃多了伤胃吗!要是伤了身体,又要花钱请郎中来,我张鹤龄怎么会有你这种不争气的败家弟弟!”

挨了哥哥的训斥,张延龄显得有些委屈:“可是哥,上次我病了,你告诉我粥能治百病,还能养胃,让我多喝一碗粥就别请郎中来了,今天怎么又变成伤胃了……”

听到弟弟居然顶撞自己,气得张鹤龄一口干了从弟弟那里抢过来的白粥,才有些意犹未尽地说道:“不就是荒地吗?陛下不是还在京辎赏了咋们四十多亩地,让人去问问那败家子要不要,要的话一并卖给他便是。”

“哥,你说的可是原来的御马监遗址?那地方本就是御马监的那场,破破烂烂的,那败家子不会那么傻吧。”

“你再胡说,我就撕烂你的嘴!能被御马监看上的地,自然是一等一的风水宝地,远是远了一些,可是从华道就可以直接达到,那可方便着哩!他若是不肯出个十万八万两银子,我还不愿意卖呢!”

一听哥哥一开口就是十万八万两银子,这可把张延龄吓坏了,这么多的银子,能让自己喝粥多少年了啊?只是要是让成山伯知道自己又坑了他的儿子一次,会不会带人来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