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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 一陆为红颜 4(2 / 3)

我挺害怕老的,因为老了,很多事情,就只能看着年轻人做了。

所以,就算我老,我也要拉着哆啦这个陪我一起老的。

把孩子抓着伸出窗外的时候,我是真的挺糟心的,特别想就让她这么没了,然后让哆啦给我生一个。

生一个姓陆的孩子。

但我没有。

因为我不希望她步了小野的后尘,

所以,我收手了。

我也知道她的身体状况,并不奢望,她会给我生一个孩子。

她,不能折腾,经不起折腾。

她,和小野不同。

小野是用来折腾的,她是用来保护的。

这仅仅是我的想法,虽然我并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认为。

可能,我不是个活得清醒的人,很多念头,我自己都不知道原因和理由,但我就那么想了,那么想,我也就那么做了。

没办法,我一向遵从我自己的内心。

……

回到A市,我把哆啦放在公寓里,为了让她死心,我还让人把烦烦抱走了,每天只给她看照片或者视频。

我要彻底断了她的念头。

但,最后,还是出幺蛾子了。

余笙,和白绮颖,配合演了一出好戏。

这好戏让我简直没有办法反应过来,陆家损失了好几千万,拜他所赐。

愤怒中,他还带走了哆啦。

呵……

呵呵……

完了,我马上就一无所有的。

我是个彻底的失败者。

在余笙面前。

不管是之前,他玩儿游戏赢了我,还是现在,在人生道路上赢了我。

总之,从来都是他赢。

带走哆啦只是我暂时的,短暂性的胜利。

但这并不重要,因为,最终的胜利者,是他。

不不不,我还有一个筹码!

烦烦!

他们的女儿……

还有……还有跟我一样,很恨他们的人,余烨!

那仓库的人,再加上那只狗,都认识我,毕竟当年跟余笙玩儿游戏的时候,我也来过这里。

况且,这是小野受苦受难的地方啊!

我想尽办法,把余烨和夏婉婉弄了出去来,然后找了一个地方,不算太远,是C市。

一条河边,有一处小木屋。

不过该死的烦烦,她发高烧了。

我并不懂怎么折腾小孩儿,所以还是找了个老妈子,替我抱着。

不然,这小东西就像一团火球,烫手。

余笙赶来的时候,我们谈判了,余烨和他的矛盾更深。

我问哆啦了,我问她,如果当初在墓地,我并没有和她怎么样,她愿不愿意跟我。

这问题,是我这辈子问过女人最真诚的问题。

从来不知道怎么挽留一个女人,但是我舍不得哆啦!

我不承认她是顾南烟,什么破名字,她就是哆啦。

本来我们都快要抢到她们母女了,但是,半路杀出来一个萧谦墨。

军统世家的,我承认他厉害。

所以,我也认了。

直到余烨,他提着油桶,阻止他们开枪。

但最后,军人嘛,自然比我们厉害。

我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打架身手比我厉害的。

这是最直接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打不过人家,砸钱没用,撒泼更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