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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共始春风容易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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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裳感觉这次自己又要添上几根白发了。

她拿了药膏出来。

“阿霄你怎么一个人跑来了?阿爹还未回来么?阿哥阿嫂呢,他们还好吧?!”

李元昊坐进椅子里,“阿爷给我来信了——还要几个月能回,这次能带回不少好东西呢,到时候挑些好的来送你,至于阿爹阿娘两个,哼”,他语气一转,带着几分冰冷,

“他们正哄着那个小崽子呢,没空理我!”

云裳顿了顿,阿霄——不甚喜欢他的兄弟姐妹们也不亲近,倒还算是偏爱陈曦陈旭这对表兄妹。

她把他的脸擦干净,只见左边眼尾下面有三道肉红色的血痕,约摸有陈曦的手指那么长了!

她一边骂到“陈曦这个小坏蛋!这次我肯定饶不了她!”一边挑了瓷瓶里的药膏给他抹上,“阿霄放心,这个药膏啊是旭儿跟他师傅调的——祛瘀消痕最是管用了!”

“真的么,那姑姑你给我多涂点啊,我可是平西王府包括整个银州有史以来最英俊的男子了——可不能让小太阳这几下子毁了!”

这笃定又傲骄的语气!

“呵——”云裳笑着重复他的话,“有史以来最英俊的男子?!”

“当然——不过姑姑依然是咱们平西王府的第一美人!”

云裳眼眸里都是笑。

镜子里的光着头顶扎着马尾辫带着耳饰的少年,飞扬的眉下深深的眼窝里是一双狭长的内勾外翘的深褐色的眼眸——里面寒光涌动,高挺的鼻梁,微薄的双唇,的确很漂亮。

就是带着那么一股子的执拗的倔强的凌厉。

他的生性太过强硬,不容他人半分——甚至家人也不行。

阿爹却是喜欢他这样子——雪狼一样的王。

阿霄是在阿爹的铁腕教育下长大的——过于铁血没有仁善。

“阿霄,之前阿爹有跟我提过想让你跟着旭儿一起念几年书,你愿意么?!”

李元昊正翘着腿摆弄着桌子上的瓷碗,闻言手上顿了顿,静默了一会儿,他才笑嘻嘻的说道,“好啊,都听姑姑安排!”

……

陈曦坐在桌子前给雪儿喂切成小块的肉脯。

“嗒——”,一个小石子从轩窗外飞进来,落在桌子上。

余光里看见李元昊那张刺眼的脸,她才不吭声。

那时候她还小,外祖父给她找来了一匹白色的小矮马,又温驯又可爱,只是跑的不快——每次跑马都是最后一名,那日李元昊又来笑话她,她一生气就发了脾气,说那匹小马真没用!

谁知道第二天她去找小马时,李元昊竟然指着地上的一堆骨头对她说,你不是说它没用么?那不如杀了吃肉——昨晚那烤肉你不是说特别好吃么?!

陈曦,……

她气的大哭了一天一夜。

几年过去了,陈曦依旧忘不了,都不想和他见面!结果他又来了!又撞死了自己的小马!

真是气人!

最讨厌他!

最最讨厌他!

她才不理他!

谁知道没过一会儿,一块儿拳头大的石头竟然从那窗口飞了进来!

砸在了轩窗下的一个花瓶上,发出了好大一声“咣当!”“哗啦——”!

院子里的人都吓到了!

慌忙冲进来,还好陈曦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