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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当代犯罪婚姻扫描(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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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有关人士透露,时下买卖婚姻、重婚纳妾、近亲婚配等犯罪婚姻每年以5%的速度递增。犯罪婚姻不仅是对《婚姻法》的公然践踏,而且也是构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非同小可的因素,还污染着社会空气,毒化着人们的心灵,应该将它从阴暗的角落里抖落出来,使之在光天化日之下暴一暴光。

一个朋友讲述的故事——血溅鸳鸯枕

我这一年“下海”承包了个书店,除搞零售和邮发外,主要是靠买书稿买书号,代印代发,实话讲是捞了一把儿。我承认,在你们哥儿几个眼里,我是发了。可是,在搞书的圈子里,我还是个小字辈儿,还不成气候。

通过一年来跟这帮搞书的接触,不能说这些人中没几个正经的,但吃喝嫖赌者也不乏其人。特别是玩女人的,相对讲比例更大一些。

有个一张口就“妈拉巴子”的哥们儿,实际年龄本来就五十多了,可看长相那一脸的“双眼皮”外加头顶上活活一个“陈佩斯”,说他已到“古稀”之年准有人信。可是,甭看他长得其貌不扬,却艳福不浅。在搞书的圈子里,都称他“老大”。究其原因,主要是他搞书时间比较早,赚的钱比较多,年龄也最大。他到底趁多少钱?谁也说不上来。你问他,他板牙一龇:“妈拉巴子,想绑票哇,还是等我登腿儿以后给我打幡儿呀?”

据说这位哥们儿在“文革”前是个“劳模”,先进事迹还上过报。一般像这号人,脑子都挺僵化,传统观念比较强,可这狗日的却不一样。改革开放后,他就瞄准了搞书这个行当。论文化,他才小学毕业,肚子里没多少墨水,不知怎么他却跟书打开了交道。起初用三轮车推着“练摊”,卖点书报杂志,可没两年他就摸到搞书的门道了。几本畅销书一发,他就今非昔比了,摇身一变成了万元户,往少说腰包也趁几十万。

常言道:“富足生淫欲”。这老家伙本来是个有妻室的人,听说他老伴儿比他年轻七岁,长得也不难看,可他却跟一个比他女儿还小两岁的小妞儿鬼混上了。时下玩女人叫“泡妞儿”,在我们书商界叫“偎猫儿”。古人曰: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没多久他老伴就知道了,跟他一通大吵大闹。如今的他可不是当劳模时候的他了。他眼珠一瞪:“妈拉巴子,老子就跟这妞儿睡了,怎么着?你要忍不了,就跟老子离婚,老子还保准给你个十万八万的,干不干,妈拉巴子的!”这一来,他老伴儿反而老实了,怕他真跟她离婚。可是,你越怕鬼鬼越登你的门。他老伴儿怕离婚,他却提出来非离婚不可。他不仅找到派出所,最后还闹到法庭,由于妇联出来帮女方说话,法院才没有判离婚。

他跟他老伴儿离不了婚,也就跟这小妞儿结不了婚。重婚,犯法,他不会干这种傻事。

“妈拉巴子,结不了婚,我们照样做夫妻!”从此,他就跟这个小妞儿的关系公开化了,不仅睡在一起,对外人介绍张口就是“这是我太太”。

你们说什么?他们长年住在一起没有人干涉?你们又“帽”了不是。要是住一般招待所和低档的旅馆,不管你是小两口儿还是老夫老妻,一律要查看结婚证。可是如果住北京的某些高级宾馆,一律开绿灯。甭说一次带一个妞儿,就是一次带半个排都没人过问。这就叫有钱能使鬼推磨。

他从跟那个小妞儿公开同居到现在都已经七八年了。那小妞儿越长越丰满,越秀气漂亮。而这老哥儿却是霜打的茄子,越来越没精气神了。那小妞儿本来就是水性杨花,再加上找他纯属是“卖水的看大河满眼是钱”,该得到的她都得到了,就又跟另一个年轻的书贩子勾搭上了。

“妈拉巴子,你再敢给老子戴‘绿帽子’,老子就废了你!”他听说后气得火冒三丈。

“老东西,当初你占着锅里的,又霸着碗里的,如今你没那个牙口了,还想都霸揽着呀?哼,有本事,你来呀!”

“你,你个妈拉巴子,我、我他妈的,唉!”这老东西的确感到力不从心,扬起的手臂又垂下,低着脑袋,像个斗败的公鸡。

不久,那老哥儿觉得自己是“东吴招亲”,气急败坏之下,于黎明时分,一刀下去,那小妞儿“嗷”地一声惨叫,胸部狠狠地被刺了一刀,鲜血喷射在床上、被罩上和那个绣着并蒂莲的鸳鸯枕上。

当天,那小妞儿被送进医院抢救。与此同时,那老哥儿被公安人员戴上手铐押上了警车。

断想录:重婚为犯罪婚姻,像“陈世美”一样,当诛无疑,连这位老哥儿都清楚。然而,这位老哥儿家有妻室又与那个小妞儿长期非法同居,与重婚纳妾的是否殊途同归呢?大概也应无二。不然,他为何凶焰万丈地视那小妞儿另有不轨是给他“戴绿帽子”?又为何不计后果地持械伤人?这岂不是不打自招?干这种勾当,到头来,一害家人,二害情人,三害自己,何苦来呢!

游崂山偶得——“大叔男人”

由“崂山道士”和“崂山矿泉水”编织的梦,使我对崂山充满谜一般的憧憬。

七月间,在烟台开罢会,独身一人乘坐日本大巴,抵达青岛,将一睹崂山风采。

崂山为道家名山。东临涝山湾,南濒黄海,海山相连,水气岚光,变幻无穷。其势雄奇壮阔,其景灵秀幽清,实在是个游览胜地。当我下得车来,徒步游过下清宫、太平宫等道家宫宇而往狮子峰攀登时,已是气喘吁吁汗流浃背了,好在途中有一公安人员装束的中年汉子相伴,加之他操着一口地道的陕北口音介绍他不无传奇色彩的经历,本来已感疲劳的意念变得如处《聊斋志异》中《香玉》似的幻景。

这公安人员装束的中年汉子,是陕北地区一个县公安局刑侦科的副科长。这回他已是第三次踏上齐鲁大地了。

他三次来山东,都是为了一个使命,即找回该县前后失踪的五名少女。

这五名少女,年龄都在十二岁至十五岁之间。

失踪原因,一律是被拐骗。

失踪后的下落,都在山东某地区几个村落。

提供线索者,一个被当场抓住的人贩子。

他第一次来到某公安局,说明来意,对方曰:俺们这里是孔圣人的故乡,不会有买卖婚姻的事儿,更不会发生买未成年的少女做老婆的事儿。

他第二次来到山东某县,来了个微服私访。根据人贩子提供的具体线索,趁庄稼人都下地干活的当口,利用侦察手段将把守门口的一只狼狗醉倒,翻墙而入,只见一位脸色蜡黄肚子已经隆起的少女,从屋里艰难地走出来,到院子里喂鸡,左手腕却锁着一条长长的铁链子。当他悄声地说明来意,那少女捂着嘴呜咽恸哭,痛诉悲惨遭遇。

她被人贩子花言巧语骗走后,转了几道手,才被卖给这个村一个姓张的男人做老婆。

入洞房的那天夜里,她怕极了,“大叔、大爷”地央求那个比她整整大三十岁的男人。

“日你娘,谁是你大叔,俺是你的男人!”那鲁汉见她不肯上炕,抡起巴掌,“叭”地一记耳光,打得她鲜血顺着嘴角流。

“大叔,不,大叔男人,俺才十五岁呀!俺还小,俺没跟你登记!大叔男人,求求你放俺走吧!”少女跪下哀求。

“放你走,你知道不知道,俺为买你花了整整三千块钱呀!俺打了大半辈子光棍,还没沾过女人身哩!”那鲁汉说着将少女拎到炕上,一巴掌把她打晕,然后活活变成了一只发情的公猪。他不仅凶暴地将她变成了有男人的女人,而且每天下地干活时都要用铁链子锁住她,叫她跑不掉,给他生孩子。

这位公安人员听完少女的诉说,要她用笔写份被骗被卖被迫做人老婆的证明,火速返回了陕西。

他第三次也就是这次来到山东,除了浩浩荡荡带来被骗少女的父母,还带来国家公安部的尚方宝剑,根据人贩子的交待,来了个“按图索骥”将五名被骗卖来的少女全部解救出来。

可是,那自称是五个少女的五个男人,手持菜刀、扁担,不但阻止他们将人带走还气势汹汹地跑到县法院告状,说他们抢走了自己的老婆,并声称如县法院不管,他们就到省里去告状,省里不管,他们就上北京到中央去告,非要把他们的老婆要回来不可。

“昨天我动身来青岛的时候,听说那五个人真要去省法院告状了。这些人,犯了法,还恶人告状,真拿他们没办法。”这位公安人员无奈地摇了摇头,结束了他的讲述。

不知不觉中,我们已攀登到崂山的主峰。站在山顶,放眼四顾,满目海天,可谓“快意雄风海上来”。

断想录:人贩子将五个少女骗走又转手卖掉,固然是犯罪行为,而那五个庄稼汉子无视《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年龄,将尚未成年的少女强暴为妻,而且也没有到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结婚手续,不同样是犯罪行为么?这种犯罪婚姻,将对那五个少女的身心造成多么巨大的伤害呀!还有对她们父母带来的打击以及对社会带来的惶恐。

属于昨天的记忆——我十八岁就成了爸爸

十八岁,是我参军来到部队的第一个年头。

殊不知,这一年我却当了“爸爸”。

莫非我早婚?

结了婚一般是不能当兵的。这谁都知道。

那么,没结婚怎么就当上了“爸爸”呢?

故事就在这里。

我所在的连队,与附近一个村庄只隔着块菜地。

一天,我们班正在菜地里挖胡萝卜,突然一个口吃的男童音在我身边响起:“爸一爸,我、我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