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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是会……额……”
“那好,我念,你写。”
朱樉深吸一口气,手指八爪鱼般地握紧笔杆。
一笔一划,那叫一个“入木三分!”
很快,一首龚自珍的已亥杂诗就跃然纸上。
龚自珍好几首诗,都是被人颂赞的名篇,具体体现在“我劝天公重抖擞”、“化作春泥更护花”上,并且,他还位居内阁中书、宗人府、礼部主事等官职。
出自他的笔下,随意一篇,都不同凡响。
不过可惜,他比胡越晚出生了几百年,只能拿给傻儿子朱樉使用了。
写完后。
朱樉默读了几遍,他只觉得朗朗上口,如临其境。
顿时信心buff加持,站起身,睥睨四周冥思苦想的书生:
“在下方才想了一首,各位都来品评品评!”
“连宵灯火宴秋堂,绝色秋花各断肠。”
“又被北山猿鹤笑,五更浓挂一帆霜。”
意境也是分层次、高低的!
咏雪虽有意境,但太过单调,就像用铅笔在纸上作画;而这一首杂诗,直接高低立现,用彩色笔绘出活色生香的天地!
众人齐声叫好,花魁们星星眼,夸得朱樉仿佛杜甫转世。
原先对朱樉的恶感,也转变成了理所当然的清高,有能力的人,都有点傲气!
员外心中澎湃,这次诗会真是幸运,居然遇到了有诗仙风采的才子!
这首诗出来,就再也没有人愿意出诗自取其辱了。
没办法,这就是实力,任凭你作一百首诗,也比不过人家一首!
员外见大家都没有说话,笑道:
“我看大家都不用比了,这次的诗魁毋庸置疑,就是这位爽公子!”
丁显的脸色如丧考妣,却再也说不出来反驳的话,差距不大,那叫攀比,差距太大,那根本升不起攀比的心!
这时候已经到了酉时,冬天白日极短,窗外天色暗淡。
也正式到了古人过夜生活的时候,一个丫鬟小步走到朱樉跟前,用捧盒送上一张轻飘飘的绢布。
这是花魁的贴身衣物,意味着邀请,还带着开面的含义。
众人的眼珠子忍不住跟着朱樉收手绢的动作转动,个个羡慕得咬牙切齿,捶胸顿足。
“别说给柳情儿姑娘开面了,就是摸摸她的手,我这辈子足矣!”
丁显身子一顿,坐在原地,自惭形秽地喝着闷酒。
原本这头筹应该是他的才对!
朱樉畅快一笑,将手绢递给了胡越。
“拿去,我不缺女人睡。”
胡越一脸欣慰,在他眼里,这是感谢,而在旁人眼里,则是挑衅了。
无数人趋之若鹜的花魁,竟然像皮球一样被你踢来踢去?
简直是太凡尔赛了吧!故意的?
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爽公子”身旁那个存在感极低的跟班也摇摇头:
“我也不缺。”
远处,员外的笑容彻底僵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