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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青枣未熟(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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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很大的雪,大的就像是那天的暴雨一样,漫天的飘飘扬扬,没有风,雪花没有借力反而更加自由,捡着最喜爱的舞姿一路载歌载舞飘摇而落。世界银装素裹,路边高大的法桐,路缘石边上的冬青,路对面的的商店,还有金格心心念念的一中操场全都在雪的轻轻爱抚下沉睡了,偶有路过的行人拨弄一下冬青上的雪,冬青似乎也只是懒散的睁开眼睛看看,便又睡了过去。此时金格就站在冬青外侧隔着栅栏在眺望白茫茫的操场。金格曾经来过一中。特意留意了过一中的操场,操场很大,中间是草坪,两侧竖着足球球门架子,外侧是褐色的橡胶跑道,画着白白的线,四周有高高的看台。金格想象他们开运动会的时候,一定是坐在这看台上面,而笙箫默一定是奔跑在橡胶跑道上面。金格读初中的学校没有橡胶跑道,也没有绿色的草坪,所以她觉得一中是那么先进、时尚。操场再往里是篮球场。金格看看表,正是体育专项训练的时间。可是笙箫默在那了吗?她看不清楚,这么大的雪是不会训练的吧,她该怎样找到他?他会出来买饭吃吗?还是去食堂?她就站在门外会等到他吗?还是请同学传个话,说她在等他?可是不要说她已经和所有同学都已失去联系,就真的能联系到,他又肯出来吗?喜欢他的女孩太多了,他根本不知道她是谁。若他真的拒绝出来见她,她只怕更受伤害。所以她选择在外面静静的等待。等到,说明老天厚待与她,等不到她便更要死了这份心,好好过日子吧。金格站在门外的路缘石上,拨弄着冬青,耐性等待。雪纷纷扬扬的落在她的身上,脸上,却并不能使她如冬青一般懒惰入眠,她一直都安静的等待着,眼睛盯着校门口,一眨不眨。不知过了多久,她只记得当雪在身上落了一指后的时候就会拍拍雪,她已经拍了5次了。金格穿着红色的羽绒服,浅灰色的帽子,同色系的围巾,长长的头发烫了弯弯的卷从耳后挽过来垂在胸前,只露出小小的脸,苍白憔悴,圆圆的眼睛明亮而哀伤。羽绒服是灯笼袖、灯笼裙的样式,细细的腰身,白色的冬靴,金格看起来同城里的姑娘没什么区别。笙箫默走出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金格,有一刹那,他恍惚了。在一片广袤的银白中,站着一个红衣的女孩,明亮的眼神哀伤的望着他。他像是被施了定身咒一般站在那里不动。金格的心咚的一下就迅速跳动起来,脸上也有了血色,显得红润一些了,她很紧张,但还是鼓起勇气轻轻的走过去,站在他的面前,仰望他一眼,又迅速低下头来,脸更红了,她低声说道:“我明天要嫁人了,这个送给你。”她又鼓一鼓勇气抓起他的手,把一枚戒指放到他的手心里。又望了望他,唇边浮起一个凄凉的笑容,转身离去了。泪水流下来,金格没有回头,义无反顾的走了。其实她很想抱抱他的,像电视剧中那样,像谈恋爱一样。可是她还是没有那么多的勇气。这个过程实在短暂,短暂到笙箫默睁开眼睛看见有一个美丽的红衣女孩,闭上眼睛,再睁开,就已经没有了。他好像是站在那里做了一个梦一样。“我明天要嫁人了,这个送给你。”声音仍然在耳边索绕,可那声音那么空灵那么忧伤,比这雪,这红衣倩影更加梦幻。只有手心里那枚亮晶晶的钻戒带着耀目的光芒实实在在的存在着。攥攥手心,手被咯的生疼,笙箫默拿起那枚戒指,细细端详,在戒指的金箍里刻着“金格”两个字。那个女孩叫金格?笙箫默从记忆中搜寻这个名字,可是没有。他不记得有这样的名字,也不记得曾经见过这个女孩。站在雪中,笙箫默愣了很久。金格没有去坐车,在雪中一直走,一直走。她希望在这严寒的天气里,她能够再次得重感冒,并因此延迟婚礼,但可惜,没有。有些事似乎就是注定的。她在雨中只浇了几分钟,却还是让她永远的离开校园。在更严寒的雪中,她一直走一直走,走到夜深人静雪已停,走到四处荒山不见人踪影,走到再也走不动倒在路上,她却只有疲惫与哀伤。躺在雪地里,她突然兴奋起来,她走不动了,真的走不动了,所以她要休息了,若躺在在雪地里,一夜之后,她会不会生病?或者她会不会永远都不用醒来?金格安静的笑了。她把眼光投向四周,这白茫茫的山真好看,家门前的山上也是这般好看吧,当清晨的阳光打过那万千的枣树,会不会是“千树万树梨花开”?她又笑了。正要闭上眼睛,就此睡去,远远的,她看见一个苍老的身影骑着自行车蹒跚而来,是父亲。金格的眼泪哗的就流了下来。父亲扶起她,把她扶到自行车的后座上,登上自行车,弓着肩卖力的蹬了起来,一边蹬一边絮叨:“这么大的雪,我猜着就没有车肯往山里跑了,得亏我赶得及时,你说你,明天就要嫁人了,今天怎么还往县城跑呢,有啥东西是咱镇上没有的呢?你从小就听话,怎么这次就这么任性呢?”顿了一会叹口气又说道:“这世上没有人能想啥有啥,都是凑合着过。你小时候看见人家都带绢花,要你娘买,你娘不给你买,你还哭了一天,可第二天你娘给你买了双凉鞋,你还不是高高兴兴的就穿上了,那绢花你能记得多久?你们读书的不是有句话叫什么,失之什么鱼,收了什么鱼吗?”失之东隅收之桑榆,金格心里默念道。“在庄上过日子没什么不好的,平平淡淡的,能天天看到你爹你娘你弟,彼此间有个照应不比你孤身在外的强吗?将来生个娃子慢慢你就定下来了。”起风了,老父亲不再劝说,全力的瞪起了自行车。金格的泪又流了下来。金格把戒指弄丢了,这注定在以后的婚姻当中她是要为此背负上长久的话柄的。兴涛很是后悔给她买了这个戒指。当初,金格说不要三金,他还相当感动,自己又添了钱学着城里人给她买了钻戒,一心想哄她开心,是的,在他看来她真是从来都不开心的样子。他还请做金饰的老师傅在金箍上刻了她的名字。她居然弄丢了。婚后一年,金格生了个男孩,取名许一杰。她学会了绣花、搓麻绳、纳鞋底等等村里媳妇都会的一些技能。每天做饭洗碗带孩子干农活,抽空还要去赶集卖鞋。忙碌的日子让金格麻痹了曾经的梦想。只偶尔歇下来,拿着麻绳会发会儿呆,那些过去太遥远,遥远到只有那一天的雪格外清晰,想到自己曾经在那么美的雪中勇敢的抓起过他的手,金格就又会笑了起来,笑容里几分喜悦,几分苦涩,几分怅然若失。许兴涛同村里其他的男人一样,喝酒抽烟打牌打麻将还打孩子打老婆。金格住的五间大瓦房来来回回几经输赢,最终被许兴涛输给了别人。金格和孩子被迫搬去和婆婆一块住。在许一杰快要3岁的时候,婆家来了亲戚,金格做饭,叫一杰去叫爸爸回来。一杰没把爸爸找回来,反倒问妈妈:“妈妈,你不陪别人睡,你陪一杰宝宝睡行吗?一杰不哭,也不闹。”金格好笑的答道:“好——,妈妈不是每天都陪宝宝睡的吗?妈妈从来都不陪别人睡的啊。”“可是爸爸说的,爸爸要是赢了就把大房子赎回来,爸爸要是输了就叫妈妈陪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