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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当乱世(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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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有缺,时当乱世。

天下修士,灵气枯竭,举步维艰。

幸世有奇人,名渡劫大能,云游四方。

于寰宇之外,偶遇天生灵体之绝世奇才。

大道有望。

大能不顾世俗常规,强行收之为徒,于蓬莱十年,悉心教导,耗尽生命精华。

大能坐化离世,奇才终有所成,御剑下山,名动天下,号「剑途」。

「不愧是拥有天生灵体的绝世奇才啊,短短三年时间,便从一个连武馆都进不去的废物,一跃成为让整个九州都为之侧目的剑途,堪称是我辈之楷模。」

「是啊,老哥发奋图强十年磨剑,又觅得如此良才美质,岂不快哉。当今儿上老哥开宗立派,成就无上伟业,定能名动万古!」

无数的恭维声音之中,只有我「嘿嘿」地笑,有些无耻。

这剑途,便是我了。

那个拥有天生灵体的绝世奇才,便是我。

只不过,这绝世奇才天生灵体的名头背后,其实还有一个十分关键的附加信息——灵体沉眠,无法自醒,非大机缘不可破。

简单概括之,便是我的灵体虽然强横,但我本身却无法自知,只是当作平常体质一般,浑浑噩噩地蹉跎岁月。

用游戏术语来讲,就是只有灵体的 buff,但是没有激活我角色面板属性的激活码。

十年来,他虽然借助门派和师傅无双的功力,习武修仙,却一直少有进展。

我爹娘死得早,很早就被送来武馆。

馆主嫌他是个拖油瓶,将他丢到难熬的后厨,一待就是七年。

原本,他是没机会激活这天生灵体的。

因为在穿越之后,他没有了原本世界的记忆。

心情烦躁的他,会不停地扣后槽牙——他是一个顿悟能力十分强的人,只是这个顿悟比较吊,顿的「悟」是「领悟」的「悟」,而不是「顿」时顿悟的「顿」。

十年之中,意识培养,慢慢累积到了一个爆发点。

而另一个契机,便是某个下雨天,馆主的傻儿子想要让他去给他把伞买回来。

霎时间,天地变色,他的脑海里宛若师父所说的三才二界瞬间融会贯通。

「今日,为师要传你毕生绝学。」蓬莱仙境,洞穴之中,峰师父脸色惨白,而后一把长剑出鞘,盘旋天地。

他念经传音,口含天宪。

苍穹之力,倾尽所有。

此时此刻,一切便都灌输到了他的脑海之中,血、肉、骨、皮。

骨骼令他身轻如燕,更可结合轻功,于半空中挪移。

皮膜防御力显著增强,刀枪不入,不说凡人枪炮,便是先天武者手持砍刀劈砍,也只能堪堪破防。

血肉旺盛,更可将内力储存在肉身之中,然后一点点滋补醒来之人。

猛力剧增,他短时间内有使不完的力气,挥之不尽。

原本,前九年修习的招式、心法、转换为内功、轻功以及剑法。

一瞬间,昔日在众人眼里拖油瓶的小二,一剑横扫整个山水馆,杀死杀伤数十人。

那种可怕,根本不是常人可以无需蓬莱仙岛,逼近压力沉锅压炉,倾尽苍穹之垂爱,更得人间之造化,方有此番造化。

白云苍狗。

想当年,一步葬剑峰,一步金殿玉堂。

想当年,一步葬剑峰,一步铁马冰河。

老城东,旧山河,一片风云变。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驾一叶扁舟,剑锋芒毕露,问尽天下英雄,再续狐族传奇。

还他美人心机,倾他一世孤城。

「林首领,有劳了。」梁慕鹤佝偻着身,一如既往地酸。

这已经是他来西门的第十五天,封山师太这个人还不错,将他收至于这闲云野鹤避世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