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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1 / 2)

那天晚上,他忙完了一抬头就看到邱晓云坐在他对面的沙发上,戴着耳机,看着视频在笑。

她明明笑得很开心,却是无声的,想来是不想打扰到他。

她很快感觉到视线,取下耳机走到他的面前说:“忙完了吗?”

她总是这样,既不会大呼小叫地在远处与他说话,也不会抱怨他没有时间陪她,而她总是陪着他的,在大量的时间里。

萧飞鸿伸手握了她的手腕在手心里,细细的手腕,圆润的腕骨,还有手指下跳动着的脉搏,如此鲜活的存在,这般融入进他的生活里。

他毫无预兆地说:“我们结婚吧。”

一如他说,我们下班吧,我们吃饭吧,我们看电影吧,没有压迫,没有强求,只是征求意见。他所持有的,他所仰仗的,也只有他的一腔诚意了。

邱晓云仿佛一直在等他开这个口一般,闻言就说:“好。”

他为她戴上戒指,在这个办公室里,在他们相处最多的地方,共事的场所,恋爱的场地,求婚的地方,没有新意,没有骚乱,有的只是寂静的相守,恰是两人都喜欢的相处模式。

萧飞鸿的演技,别说奥斯卡了,金鸡百花奖肯定都是拿不到。他一紧张,话就会特别多,他在南灵面前撒谎的时候,总是尤为紧张,紧张到反常。

南灵带着小王子来的那天,就算他已经做足了心理建设,还是因为太紧张而说了过多的话。他很怕南灵会发现,他的失忆是假装的。

他记得一切,包括她吻他的时候,他心跳的声音。可那,都已经是属于过去了,他的未来,注定没有南灵的参与,他已经提前选择好了,他的伴侣。

南灵哭着说:“哥哥,恭喜你,一定要幸福啊。”

萧飞鸿的心里是凉的,热的是她的泪,冷的是他的心,他知道,至此,她就完全地走出他的人生了。

这么多年了,他从来没有后悔过成为南家的义子,他是那样地感激着南乔和林菀对他的栽培,可是这一刻,在这最后一刻,他忍不住想:“要是,我没有成为南家的义子就好了。我一定要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晴天和你相遇,然后惊艳地说‘你长得真美啊,可以做我的女朋友吗?’”

可是,在南灵出生以前,他就已经失去说这句话的资格了。

——爱情的路上,跌跌撞撞才能成长。 Chad在大学里读的是比较文学专业,一直以来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只有两件,安静地阅读和安静地写论文。

他可以静悄悄地一个人,不吃不喝十八个小时,就为查一个作者的资料。Chad真的是一个,能静得下心来的人。

大学那些年,他博览群书,甚至对中国的诗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青岚那种连成语都用不好的人是没有办法和他讨论诗词歌赋的,他就只好自己去看翻译成英文的唐诗。

南灵知道这件事之后曾经送了一套许渊冲翻译的《李白诗选》给他,Chad从此爱上了诗仙的飘逸潇洒,大气磅礴,他一直向往着中国的庐山,想来看看诗仙笔下飞流直下三千尺的流云万千。

Chad在大学里很受欢迎,他有着典型美国男孩儿的英俊面孔,性格却更像个英国绅士。他没有十几岁男孩儿的躁动和浮夸,取而代之的是内敛的气质和深厚的文学修养。

可是研究中国文学的人并不多,所以他又有些另类和特别,还有点神秘的气质。

有一天,他在万年不更新的推特上发了一句话:“我要去看我的女神了。”

那些心中对他有些爱慕的女同学们都知道他玩中国的微博,他只关注了一个漂亮的黑发女生,可是若说有没有比她更漂亮的人,其实Chad身边还真不少。

欧美人的五官本就精致、立体,加上大学校园里,混血儿也不在少数, 比南灵长得好看的女生大有人在,可是Chad却毫无兴趣。

一个喜欢了他很久了的女孩儿终于忍不住问道:“你对她一往情深这么多年,她到底好在哪里?”

本来只是一句宣泄内心不满的话,却没想到真的会得到他的回答。

他说:“她是我第一个搭讪的女孩子,在我又胖又丑的时候。当时她的身边已经有了最亮的星星,却对那样的我很友善。我喜欢她的笑容,想要和她成为朋友,我想成为配站在她身边的人,于是变成了现在这样。她最好的地方就在于,让我变成了更好的人。”

Chad这个名字,是一个很潇洒的名字。

以前的Chad是个发型邋遢又爱脸红的胖子,他怯懦且自卑,没有真正的朋友,愿意和他在一起的那些人不是想近距离地嘲笑他,就只是想利用他。就算如此,他还是因为寂寞而选择和他们玩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