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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辑 它们(1 / 3)

这是一张沉醉多年的面孔,像鸡血石那么红。

公鸡肖像

一张脸,像枣那么大,比枣红。上方悬一只黑眼睛。是的,一只眼。另一只眼睛长在对面的脸上。这是一张沉醉多年的面孔,像鸡血石那么红。如此鲜艳的脸庞,眼睛理应是黑色,是的,公鸡有黑色的眼睛。它的眼睛全是瞳仁,没地方长眼白。眼白对它没什么用,它不需要翻白眼。红与黑构成公鸡的面目,还需要什么?喙。是的,它需要吃东西,吃米或沙粒。在红与黑之外,公鸡长出向下弯曲的、坚硬的、黄色的喙。黄喙配合黑红好看极了,这是德国国旗的颜色组合。红脸上的尖喙,如果不是黄色该是什么颜色呢?绿色?滑稽,吉卜赛人和鹦鹉才这么搭配。紫色、蓝色和灰色都不对,公鸡的黄喙流露正气,也叫阳气。喙的上端像倒扣的船,镶嵌出气的鼻孔,不必专门长一只鼻子。人用鼻子吸气,用嘴吃饭,是两套班子,鸡合而为一。想想也是,如果人的口鼻长成一体也没什么不行,但满口的牙没办法安置,鼻腔盛不下这么多牙。人吃杂食需要牙,人的胃和肠道也需要牙把食物磨碎。鸟类连鼻子带嘴囫囵于喙上,只适合吞咽不嚼的东西。

红黄黑是公鸡面孔的主调,色彩不错,但有点儿秃。公鸡早明白这个,头上早有一顶大红鸡冠子戴着。冠子即帽子,但公鸡的冠子是肉的,一走一哆嗦,神气。从工程学角度说,鸡冠子不管吃不管喝也不管视力与消化。它管文化,文化即无用之物中的用处,装点王侯之气。公鸡仿佛知道自己鸡冠子神气并为此赳赳然。只有鸟类有冠,其他动物都是无冠者,连老虎这么威严的兽王也无冠。人之冠是别人做的,皇冠也是工匠造完扣在皇帝头顶上的。公鸡的冠子为爹娘所赐,戴上了就摘不掉。但冠子常常成为公鸡们互殴的受害物,公鸡掐架之后鲜血淋漓,血来自冠子。公鸡的冠子在上,颌下有肉坠呼应。肉坠亦鲜红,水滴形状,是一对,与鸡喙呈九十度,与鸡冠构成T式结构。公鸡作为艺术品,构图很完美。

公鸡头设计得不错,而它的羽毛更美。如果说鸡头是工笔细绘,鸡的羽毛则是大写意。印染工艺中有一种反光物质染织,如壁纸。公鸡羽毛中也有反光材料,在阳光下流光溢彩,羽毛折射光芒又有各自的色彩,比金鱼更绚丽。公鸡最美的羽毛是颈羽,王羲之当年做鸡毛笔用的就是鸡之颈羽。鸡颈羽短而分层,颜色由浅入深,像胸前挂满了勋章。公鸡发怒时,“勋章”如雨伞一样打开。脖子奓出一圈羽毛的公鸡是可爱的,虽然它在生气。生气的公鸡脸更红,爪子开始发力。奓开的颈羽像给它的脖子套了一个飞碟,仿佛在旋转。生气也是公鸡的本领,它一身的武士气质,如果脾气温顺,就像一个假货了。公鸡更美的羽毛,或曰美的巅峰,是它的尾羽——高高耸立,如流苏一般垂下,这近乎奇迹。它的尾羽翘那么高干吗?超过了头顶。这也属于文化,为了好看。从造型说,公鸡身体是一个倒三角结构,上端又是马鞍形,它的脚像高脚酒杯的脚一样支撑底端,匀称、简洁、有力。公鸡为了让造型显得更美,常把一只脚缩羽毛里,独脚支撑。武术中的“金鸡独立”即由此而来。齐白石说,画公鸡要把它爪子画得抓地。没错,一只脚支撑这么一大堆美术品,一定要抓地。鸡爪子多是黄色,与喙呼应。喙和爪是公鸡的武器,用黄色标出来显得鲜明。

我们看到的公鸡雄姿都是它的侧影。正面看鸡看不出什么名堂。而看人要从正面看,人的两只眼睛都在正面摆着,相貌也在正面。人是前后扁,鸡是左右扁。人没有尾羽这些名堂,侧面太平凡,跟鸡没法比,差远了。公鸡(包括母鸡)走路有趣,脚一伸一缩,像按京剧的板眼行走,一步不多也不少,等候鼓点。鸡原本是飞行物,变成家禽之后才开始走路,走成了这个样子。法兰西人多么懂得美,他们艺术高超、科学昌明、作战也厉害。法国人不崇拜熊,不崇拜熊猫,他们崇拜公鸡。公鸡值得拜一拜,它是美和勇敢的化身。

黑蜜蜂

黑蜜蜂无牵无挂,孤独地飞在山野的灌木上方。一只肚子细长的黑蜜蜂在岩石的壁画前飞旋,白音乌拉山上有许多壁画——古代人用手指头在石上画的图形符号,我觉得像是古埃及人来蒙古高原旅游画的。黑蜜蜂盯着壁画看,壁画上有一人牵着骆驼走的侧影,白颜料画在坚果色的黑石上。黑蜜蜂上下鉴赏,垂下肚子欲蜇白骆驼。古代骆驼你也蜇啊?我说它。黑蜜蜂抻直四片翅膀,像飞机那样飞走。

草原上有许多黑蜜蜂,长翅膀的那种大黑蚂蚁不算在内。盛夏时节,草地散发呛人的香味,仿佛每一株草与野花都发情了。它们呼喊,气味是它们的双脚,跑遍天涯找对象。花开到泛滥的时节,人在草原上行走没法下脚,都是花,踩到哪朵也不好。花开成堆,分不清花瓣生在哪株花上。野蜂飞过来,如里姆斯基-科萨科夫在乐曲里描写的——嗡,嗡,不是鸣叫,而是发出小风扇的旋转声。黑蜜蜂比黄蜜蜂手脚笨,在花朵上盘桓的时间长。我俯身看,把头低到花的高度朝远方看——花海有多么辽阔,简直望不到边啊,这就是蜜蜂的视域。蒙古人不吃蜜,像他们不吃鱼、不吃马肉狗肉、不吃植物的根一样。没有禁忌,他们只吃自己那一份,不泛吃。野蜜蜂的蜜够自己吃了,还可以给花吃一些。蜜蜂是花的使者,它们穿着大马裤的腿在花蕊里横蹚,像赤脚踩葡萄的波尔多酿酒工人。晚上睡觉,蜜蜂的六足很香,它闻来闻去,沉醉睡去。蜜蜂是用脚吃饭的人,跟田径运动员和拉黄包车的人一样。

草原的晨风让女人的头巾向后飘扬,像漂在流水里。轧过青草的勒勒车,木轮子变为绿色。勒勒车高高的轮子驮着窄小的车厢,赶车的人躺在里面睡觉,凭驾车的老牛随便走,随便拉屎撒尿。黑蜜蜂落在赶车人的衣服上,用爪子搓他的衣领,随勒勒车远行去夏营地。月亮照白了夏营地的大河,河水反射颤颤的白光。半夜解手,河水白得更加耀眼,月亮像洋铁皮一样焊在水面。那时候,分不清星星和萤火虫有什么区别,除非萤火虫扑到脸上。星星在远处,到了远处,它躲到更远处。虫鸣在后半夜止歇,大地传来一缕籁音,仿佛是什么声音的回声,却无源头。这也许是星星和星星对话的余音,传到地面已是多少世纪前的事啦,语言已变化,根本听不懂。等咱们搞明白星星或外星人的话,他们传过来的声音又变了。

黑蜜蜂是昆虫界的高加索人,它们身手矫健,在山地谋生。高加索人的黑胡子、黑卷发活脱是山鹰的变种,黑眼睛里藏着另外一个世界的事情。他们彪悍地做一切事情,从擦皮靴到骑马,都像一只鹰。黑蜜蜂并非被人涂了墨汁,也不是蜜蜂界的非裔人,它们是黑蝴蝶的姻亲,蜜蜂里的山鹰。蜂子们,不必有黑黄相间的华丽肚子,不必以金色的绒毛装饰手足。孤单的黑蜜蜂不需要这些,它在山野里闲逛,酿的蜜是蜜里的黑钻石。

一位哈萨克阿肯唱道:

黑蜜蜂落在我的袖子上,

袖子绣了一朵花。

黑蜜蜂落在我的领子上,

领子绣了一朵花。

黑蜜蜂落在我的手指上,

手指留下一滴蜜。

我吮吸这一滴黑蜜,

娶来了白白的姑娘。

晨光在草原的石头缝里寻找黑蜜蜂,人们在它睡觉的地方往往能找到白玉或墨玉。黑蜜蜂站在矢车菊上与风对峙。它金属般的鸣声来自银子的翅膀。图瓦人说,黑蜜蜂的翅膀纹路里写着梵文诗篇,和《江格尔》里唱的一样。

花雀和花斑的鸟蛋

我喜欢的书里有两本鸟类辞典。那本《世界鸟类彩色辞典》据说是记录了全世界的鸟。翻开这本书,我从人世界顺利地进入鸟世界,美而好。我说不好最喜欢哪种鸟。一般说,非洲的、大洋洲的鸟类羽毛绚丽,但读书读不出鸟的啭鸣,也看不到鸟飞的样子,因此我认为它们都好。

鸟的小脑瓜和圆圆的眼睛惹人喜爱,而它们的羽毛令人崇拜。每根羽毛都比瑞士手表精密。你盯着羽毛看久了,觉得小鸟周身披的都是树叶子,脉络从主干分开,向外长,如一棵树。鸟背上的大羽毛是它的大叶子,肚子上还有小圆叶子,一片压着一片。脖子上的一圈小叶子色泽华丽,以公鸡为甚。一只小鸟有这么多毛树叶包着,还不让人崇拜吗?不崇拜鸟,你还想崇拜谁呢?如果你觉着褐色羽毛不像树叶的话,翠鸟的羽毛与树叶几无异矣,而这圆矮的小绿树顶上探出鸟的小脑袋和滴溜乱转的圆眼睛,多么可爱,它从一团树叶里钻出头颅。然而,羽毛比树叶更精致,通风轻质光滑防水。这就是鸟,上帝骄傲的作品。它静立枝头,就足以令人赞叹,好像是一件放在枝头的工艺品,而它,扑喇一下,飞起就没了踪影。这个能耐绝不是一般的工艺品所能具备的。故宫里摆放的那些珍玩——譬如翡翠蝈蝈——也没有扑喇一下飞出屋的。

鸟啊,美丽的鸟——其实我特想写下它们的学名,但记不住,除非照着抄——鸟的学名不像人名那样平易近人,比如刘国瑞啦,王丹丹啦。鸟的名如“杰克黑寡妇雀”,这哪像学名,分明像谩骂。鸟类学家给它起的就这个名字。还有“僧帽燕”,不像名字,也没征求鸟的意见,这些名字取得基本上不成功,所以我记不住。

我喜欢在树林里走,我知道树枝里藏满了小鸟。倘若树叶动一下,即有鸟飞出或飞入,只见叶动,不见鸟影。鸟的鸣唱是树端的合唱的河流。“流”的意思是——小鸟唱歌带出尾音,比如“的卢——”,它把“的”唱完,“卢——”留在树林里。你感觉这个玲珑的“卢”的余音从这棵树串到那棵树上,在流动。有的鸟唱的歌词是“观鱼——”,那么,这个华丽丽的“鱼——”就像飞鱼一样穿过树叶,飞进林边的池塘。

在林里走,小鸟嗖地落到你身边,如有人在暗地里扔过一块石头。它关闭翅膀,针似的小喙在地上啄两下飞走,不知吃没吃到东西,也可能只是走走形式。我曾趴在小鸟飞过的地方仔细观看有什么可吃的东西——草籽、甲虫什么的,但什么也没有啊?在其他地方,我也趴地上观看鸟之食品,什么也没有,只有石子、沙粒、蚂蚁。有一天,一只鸟暴露了它们假装在空无一物的地面上大吃大喝的秘密。这只鸟嗖地飞下来吃东西,嗖地飞走。我看到,它只是以角质的喙在地面左右划了划,像人在水缸沿上钢菜刀一样。这就对了,如果树林里无端地冒出许多米粒,农民还种粮食干吗,农业部改成鸟业部得了。它们只是在大地上划划嘴。嘴馋了,划一划可以解馋。以后,我馋什么东西吃,拿手绢在嘴上擦一擦也算吃过了。

动物园大鸟笼的一根横棍上落着各式各样的鸟,像摆了一趟花,如果不是它们脖子太灵活,远看真像花。现在想,它们就是花(不光是树)。小鸟头顶、冠子、脖子、翅膀、尾巴由各种颜色的羽毛组合成,像花瓣与花蕊的组合,鸟如花。美术是小鸟的强项,人工与造化永远不能比。

小鸟是身披羽毛的花朵,飞来飞去。我愿意当小鸟有一百条理由。有一天我在脑子里把这些理由梳理了一下,去掉二十多条,增加了六条。我想我主要是喜欢俯瞰大地,看人只看到他们头顶的百会穴,看人的脚尖从脑袋下面左一只右一只地蹿出来,这就是人,人在行走。作为高傲的鸟,我无须看到人的脸长什么样。在鸟的眼里,人高矮如一,只见肩膀而无胳膊腿,他们如甲虫。鸟看到河流像一匹白布那样展开,闪着白光,看到金黄的稻田飞过白色的鹭鸶。鸟看到的山峰并不多,其实没有峰(峰只是山顶的几块石头)。云雾在山脚围成一个环,好像谁吐的烟圈套在山上。鸟从来不说“道路”这个词,它不知道“道路”是什么。上下左右扑喇一下飞就是了,为什么去寻找道路呢?鸟虽然有爪子,也会走一点儿路,但爪子用得很节省。有翅膀的生物谁还走路,谁还奔跑,谁还会在操场上转圈跑步挣钱呢?至于说人穿皮鞋、穿凉鞋,更让鸟笑话。不会飞的种群,费脚啊。

鸟落在树上,替这棵树当一会儿花,飞走,去另一棵树上当花。小鸟选又高又直的树做巢,下蛋孵小鸟。鸟蛋上带着花斑点,褐斑或黑斑。鸟类学家说这是伪装色,我以为不尽如此。我拿一只野鸭蛋左右端详,终于发现它大体上是一个地球的微缩图。上面明显地有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比例略大)、中国及中南半岛,但没有日本和海南岛,如果有,就可以卖钱了。母野鸭成心不让人赚钱,故意没在蛋上孕育日本。小鸟从鸟蛋里孵出,张着黄嘴大叫,之后羽丰,在天空飞翔,成为一只美丽的、歌唱的、爱树的、像花的、俯瞰大地的、清洁的鸟。

流浪狗

流浪狗无数次在人群中寻找自己主人的脸,它看到了一万张脸也许更多,其中没有它的主人。人们管它叫流浪狗,它觉得它只是狗而已。流浪是什么?是找不到自己的家,还是找不到自己的主人?它不懂。狗坚信家就在它寻找的路途中,主人是它看到的第一万零一张脸。是的,狗从不怀疑可以找到自己的主人和家。

狗和人一样,每天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填饱肚子。食物在哪里?食物不在装狗粮的碟子里,食物在路上。流浪狗吃到的残羹冷炙,全要仰仗人。在人类扔掉的垃圾里有狗的食物,这件事不好说,也许有,也许没有。当你看见一只狗在路边的墙根晒太阳时,它可能吃饱了,至少不太饿。如果你看到的狗东奔西跑,连路边的石子也要嗅上一嗅时,它多半快饿昏了。

我不知道流浪狗脑子里想得更多的是寻找主人还是寻找食物,也许一起想。在它脑中挂着一根晾衣绳,上面飘着两件破衣衫,一件叫主人,一件叫食物。它找到的食物虽然肮脏不堪,但可以果腹,而找主人却没这么幸运。它的主人在人的眼光看来也许尊贵,也许不尊贵,却难找。主人不在垃圾箱里,不在路边装碎骨头的塑料袋里,他们在哪里呢?在流浪狗的记忆里,它的家——当然首先是它主人的家——是一间不大的屋子,厨房连着卧室,煤气灶和排油烟机放在朝北的阳台上。冬天,阳台的玻璃挂着厚厚的白霜。晚上,男主人坐在沙发上,边喝啤酒,边看电视。狗趴在他脚下听他谩骂电视里踢足球的人。这家的孩子一边假装写作业,一边玩手机游戏。隔一会儿,传来女主人的谩骂。每到周末,这家人会买来烤鸡架和朝鲜冷面,放在餐桌上,如同圣诞大餐。人嚼不碎的鸡骨头是上帝为狗准备的礼物。上帝没把人的牙齿设计得可以嚼碎一切东西。如果人连橡胶都能嚼得稀烂咽进肚子,老鼠吃什么呢?流浪狗觉得它的家正是被称为天堂的地方,而它的三个主人是三个天使,男主人是天使长。虽然,天使长因为工作辛苦、收入少而常常摔啤酒瓶子,狗认为瓶子是应该碎的,因为它不结实。女主人的头发三十岁就白了,染成红色,她骂人可以连骂一小时,这是指她右手掐腰的时候。如果掐腰的手换一下,可以接着再骂一小时。狗听这些骂声骂语简直入了迷,多么流畅,伴以各种各样的表情手势。狗不明白,男主人和小孩听到她的骂为什么不翩翩起舞呢?难道这家人一言不发才好吗?狗觉得骂声、哭声、笑声和狗叫一样,是活力的表现,是提前预告生活即将出现各种各样难以预料的事。最难预料的事竟然是狗丢了。是人丢了狗,还是狗丢了人?这事太复杂,狗已经想不起来了,好像这是它上辈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