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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历史需要细看(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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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三省的长官外,也有其他官员官位虽低而早负时望,有参知机务或同三品平章事等职衔的,也可以参与政事堂会议。这样的一个政事堂是国家的最高机构。但凡皇帝命令,在“敕”字之下,须政事堂会议正式通过,加盖“中书门下之印”,然后再送尚书省执行。没有“中书门下之印”,而由皇帝直接发出的命令,在当时认为是违法的,故说“不经凤阁鸾台,何得为敕”(中书省武则天改称凤阁,门下省武则天改称鸾台)。

参加政事堂会议的,多时有十几人,最少的时候只有两人,即中书令和门下侍中。开会时有一主席,称为“执笔”。由他综合记录,主席轮流充任。有时一人轮十天,有时一人轮一天。大家的意见,由他综合记录,最后决定文字。这是唐代宰相一职,钱穆说是“在采用委员制中的首席来代替领袖制的一种运用与安排”。

“六部”,政治史上的一大进步

我们都知道唐代采用“三省六部制”,说完了“三省”,我们要接着看“六部”。

国家的一切最高政令,经政事堂会议决定后,便送到尚书省执行。尚书省是政府里最高行政机构,分为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这项六部制度,从唐代传到清代末年,推行了一千多年,期间只有六部的次序略有改动,再无更大的变化。

唐开始设六部时,顺序是吏、礼、兵、民(户部)、刑、工,唐太宗时改为吏、礼、民(户)、兵、刑、工,宋初的次序是吏、兵、刑、民(户)、工、礼,宋神宗王安石变法,其次序为吏、户、礼、兵、刑、工,这个次序遂为以后所沿袭。

钱穆拿六部制度同汉代的九卿相比,认为六部已经有了很大进步。

唐代中央政府组织中最庞大的机构要数尚书省,总办公厅称作“都堂”,两旁为左右两厢,吏、户、礼三部在左,兵、刑、工三部在右。由左右仆射分领。每个部又分四司,六部共二十四司。每部的第一司为本司,如吏部第一司为吏部司;其余各司另有名称。尚书省六部的主管上午在都堂集体办公,下午各归各的本部办公。如有兼职“参知机务”或“同平章事”的,可以去政事堂出席最高政事会议。

吏部主管文职官员,官员的品级和选择、政绩的考核迁贬以及封授策赏的典礼,都由吏部负责。唐朝时候,五品以上的官员由宰相任命,吏部可以提名,五品以下的官员就全由吏部来调度。吏部的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如果要复名复姓,就需要稽勋司来办理。

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禄及一切财政事宜,属于肥差。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明十三司: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清增江南司,为十四司。各司除管理考核本省的钱粮外,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清还设有专管八旗事务的户部机构。管理铸钱的钱法堂和宝泉局、管理库藏的户部三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这些都属于户部。

礼部负责典礼事务和教育方面。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藩属和外国之往来都是礼部的事情。明清的礼部下属四司相同,科举考试属于其中的仪制清吏司来管。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负责铸造皇帝宝印和内外官员印信。接待藩属和外宾、翻译等事由礼部下的会同四译馆负责。

兵部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其中,武官的品级考核与选补、升调、承袭、封赠诸事,与文官不在一个系统。文官由吏部管,武官由兵部管。清代全国的邮政事业也属于兵部。

刑部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审核刑名,与明清时期的都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刑部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的刑名案件,凡是死刑都要经过刑部。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也是按省设司,明为十三司,名称与户部诸司同。清增加直隶、奉天、江苏、安徽四司。清代更加具体:督捕旗人逃亡有督捕司,考核秋审、朝审各案有秋审处,遇到赦减有减等处,管理狱卒、稽察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囚粮及药物的有提牢厅,审理中的案件所涉及的赃款、本部现银和堂印的是赃罚库,修订法律有律例馆。

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但凡全国的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都是工部分内的事情。

宋承唐制,设三省六部。但北宋前期,三省六部的主要职权都转移到了其他机构,三省六部的长官也都只作为寄禄官衔,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权力,三省六部制名存实亡。宋神宗时期,王安石变法,力图恢复唐初的三省六部规模。变法失败后,改为三省共同议事,南宋时干脆三省合一,六部的二十四司也被省并。辽代南面官系统中,设三省六部同于宋制。金、元、明只设一省六部。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中书省的权力归于六部,从此,六部取代了三省六部制。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清政府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这是六部之外增设新部之始。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又增设商部。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再增设学部及巡警部。六部之制逐渐变化。

钱穆大力肯定六部制度,主要就是因为其中体现了古代人的政治才干。如此分工明确、相互协调,在西方是近代才有的事情,但是在我国唐朝就已经开始了,不能不说是我们中国人的骄傲。

藩镇:大国的肿瘤

唐代的政治,逐渐内重而外轻,虽然中央大臣比汉朝要更像样些,但地方长官没有汉朝做得好。

唐最低一级与汉代一样为“县”,玄宗时,全国有一千五百七十三个县,比汉代多两百多。唐县分上、中、下三等,六千户以上为上县,六千户以下三千户以上为中县,三千户以下为下县。汉县仅分两级,万户以上为大县,其主管称令;万户以下为二级县,其主管称长。唐代的县比汉县小。县以上为“州”,与汉“郡”基本上同级,刺史是地方高级行政首长。唐代的州也分上、中、下三级,十万户以上为上州,二万户以上为中州,二万户以下为下州。汉郡户口在百万以上的不少,可见唐代地方长官的职权比重,比汉代差逊甚远。

汉代地方长官对自己的掾属还有任用权,但到了唐代全集中于中央吏部。唐朝把州县多分级次,由下到中,由中到上,但是升了几级等于没升。不像汉代官阶上下相隔不甚远,升转灵活。由县令升郡太守,便是二千石,和中央九卿地位同等。汉制三年考绩一次,三考始定黜陟,人事变动不大,行政效率也较高。唐代迁调虽速,但下级轻易不会升迁到上级去。于是在官品中渐分高低,影响行政效力。

汉代丞相为政府最高首领,副丞相即御史大夫,主管监察。御史大夫职权,不仅监察中央及地方政府,同时并监察及皇宫之内。唐代设御史台,所谓三省六部一台,御史台成为一个独立之机构,监察权脱离相权而独立了。

唐中宗后,御史台分左右御史,左御史监察朝廷中央政府,右御史监察州县地方政府。监察中央的称为“分察”,监察地方的称为“分巡”。德宗时,尚书六部每两部各设御史监察一人,即分察。当时全国为十道,派去监察的御史,称为监察使,最后称为观察使,即分巡。这些到地方上的人,名义上是巡察使,是中央官,实际上则常年停驻地方,成为地方上更高一级的长官。

比如今天教育部派督学一类的官职到某区域去视察大学,这个督学的地位并不比校长大。他的职务,仅在大学范围内就指定项目加以视察。但唐代则犹如教育部派督学在外,停驻到了大学里,该地区各大学的校长,都要受其指挥,这无疑是降低了各大学校长的地位。

钱穆认为,唐代监察使,压抑了府县地方官。本来只有二级的地方行政,而后来却变成三级。假使监察使巡视边疆,在边防重地停驻下来,中央要他对地方事务随宜应付,临时得以全权支配,这即成为节度使。节度使在他监管的地域内,可以指挥军事、管理财政、留用人才,于是便形成“藩镇”。而且唐代边疆节度使逐渐重用武人,便形成军人割据。

唐玄宗在位时期,一共设立了九个节度使和一个经略使。北方诸道权力更加集中,经常一人兼任两三镇节度使,安禄山就是凭借身兼范阳、平卢、河东三镇节度使而发动叛乱的。

安史之乱后,割据局面更加强大,起先是想中央集权,由中央派大吏到外面去,剥夺地方官职权。而结果却是有的中央派去的全权大吏,在剥夺地方职权之后,回头来反咬中央一口,最后终至唐朝灭亡。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清朝。清代地方最高长官本为布政使,但又有总督、巡抚,长期驻扎地方,其权力压在布政使上面,导致中央集权、地方无权。而到后来巡抚、总督不受中央节制,中央也便解体了。

对于这种现象,钱穆认为,中国土广民众,必须统一,但是不宜于过分中央集权。如果地方没有了权力,往往会让中央养虎为患,形成藩镇这样的“肿瘤”,最终葬送一个大国。

租庸调到两税法:经济从计划到自由

唐代的田赋制度称为“租”“庸”“调”。“租”是配给人民以耕地,到了一定的年限仍缴还政府。在授田时期,向政府缴纳租额。唐代的租额,则仅为四十税一,比汉代三十取一更为优惠。“庸”即是义务劳役。唐制每人每年服役二十天,比汉代每人每年服役三十天又减轻了。“调”就是各地将当地的土产贡献给中央,大体上只征收丝麻织物。

虽然租庸调制大体比汉代定额更轻,说得上是一种轻徭薄赋的制度。然而这一制度,从北魏时起就难以维持。钱穆认为这主要是因大门第豪族拥有大量土地。另外租庸调制要推行,还要靠整顿账籍。有多少人口、多少成年要受领田地,这些都需要政府做大量的统计工作。某一家的年老者已经过了六十,但是他的名字没有销去,或者小孩子长大了,没有添列新丁。这些偷懒马虎是难免的。然而这些小小的疏漏,便是此后租庸调制失败的最大原因。

租庸调制,其用意近似现代的计划经济。这要照顾到、计划到全国每个家庭、每个壮丁。近代交通方便,消息传递也灵活多了,印刷容易,统计科学,但是都感到计划起来有困难,古代就更不用说了。户口登记逐渐错乱,租庸调制就无法推行了。迫不得已,改成了两税制。

唐代的两税制是当时掌理财务的大臣杨炎在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提出的,一年分夏秋两次收税,故称两税,这制度一直沿袭到现在。

两税法与租庸调制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两税制不论户籍,以居住地收取。这样一个人想从湖北搬到北京,也就自由了。另外,政府根据实际有的田亩收租,先前的庸和调这些也不要了。政府不再授田,民间允许自由兼并,一直到清代都是如此。

但是两税法也有弊端,租庸调制三个项目各有用意,分得很清楚,两税法归并在一起,虽说手续简单,但后来人们就渐渐把原来税收的来历忘了,遇到政府要用钱用人,不免产生乱收费的现象,这是税收项目不分明的弊端。更重要的弊端在规定租额方面。

历来全国各地租额,由政府规定,向来是一律平均的。但两税制便把这一传统废弃了,这也就导致钱穆所说的政府对下一年的经济没有规划,不知道会有多少税收。以前是定制税额,财政上也好量入为出,但两税制之规定田租额,则像是量出为入。两税法的税率是根据上一年来的,其中省略了很多手续,就变成了一种硬性规定,随地摊派,而不再有全国一致的租额和税率了。

如果某一地户口减少了,垦地荒旷了,但政府则还是把硬性规定下来的征收额平均摊派到现有的垦地和家宅上。分母变小了,但是分子多了很多,各家的负担也就大了。由五家来摊分十家的负担,这岂不凭空增加了他们一倍的租额吗?于是穷者愈穷,只有继续逃亡,到最后谁也留不下,只得都逃亡了。逃户迁到富乡,富乡的户口增添,垦地也多辟了。但那一乡的税额也已硬性规定下,于是分摊得比较更轻了。

明代两税制,规定不收米谷而改收货币,因此农民必得拿米粮卖出,换了钱来纳税。如是则商人可以上下其手,而农民损失很大。比如一个蚕农交两匹布很容易,但是要他交一百个钱,就要卖掉不止两匹布,商人从中获利,农民的劳动更减价了。

钱穆认为,从租庸调到两税法,最大的损失是政府为了方便管理,牺牲了传统相沿的土地平均分配的经济理想,失却为民制产的精神。这直接引起土地兼并、贫富不平等,耕者不能有其田,而奖励了地主的剥削。

汉代自武帝创行盐铁政策,从经济上层保证不让民间过富,政府却并未注意到下层贫穷。虽然汉代田租很轻,但穷人还是很多,甚至被逼得出卖为奴。而唐代前期的经济政策,保证不让民间有穷人。政府并不设一个富的极限,商业自由,不收税。而每一穷人,政府都设法授田,使其可以享受水准以上的生活。待成两税制,茶盐各项也都一一收税,便又回到了汉代。

安史之乱坏在胡兵

安史之乱后,唐朝的国情急转直下,由盛转衰,从此艰难度日。而安史之乱的出现,与唐朝的兵役制度是分不开的。

唐以前,中国兵役制度是兵农合一的,经济与国防武装紧密联系。汉代的兵农合一,是寓兵于农、全农皆兵,生产集团同时也是武装集团。而唐代的兵农合一,则是寓农于兵,在武装集团里寄托生产,武装团体是主体。所以是全兵皆农。把武装集团变成生产集团,每个军人都要种田,却并不是要每个种田人都当兵。这一制度,由北周苏绰始创,很适合中国国家大、户口多,不需要全农皆兵的国情。全兵皆农,不是军人坐食国家的饷粮,他们自食其力,在当时称为府兵。

军属可免租庸调,这是成为府兵的优待政策。但此外一切随身武装,则是军人自办。这样的人家集合上一千二百家,便成一个军区。府的数目,时多时少。唐代全国共有六百个到八百个府。假定这八百个府都是中府规模,全国便有八十万军队,最少也有四十万。这八百个府的三分之一,分配在中央政府附近,即函谷关以西、长安附近地区。其余三分之二,便分布在全国,山西和边疆又比较多一些。其他地区有一州只有一府的,或一州并无一府的。

钱穆认为最妙的是,这几十万的军队,不要国家一文钱、一粒米,因为他们自己有田有地。他们可以一面保卫国家,一面还自立生产。

府兵从二十岁才开始服役,每个府兵到中央首都宿卫一年,叫作上番,此外都在本府,农隙操练,农忙则停。若遇国家有事,则全国各府均可抽调。至于军官,则来自十六个卫的大将军。有事打仗,就由大将军统领出征。待战事结束,兵归于府,将归于卫。唐代养兵,既不花一文钱,不费一粒米,而养将,也不使预问政事。除却战事外,也不统带军队。武官立功,以勋名奖励。《木兰辞》所谓“策勋十二转”,勋位也是一级一级升上的,这不是升官,而是升勋。武官有勋无职,因此并不干预政治,而自有其尊荣。最高的在朝做大将军,多数还是回家种田。唐代就根据这个府兵制度来统治全国,同时向外发展,变成当时全世界第一个强大的国家。

但是后来却爆发了安史之乱这样的惨剧,这是在哪一环上出了问题呢?

一方面,武将的荣誉地位没有了。因为武将勋位并不能保障他们,政府要员有时还要派他去服力役、给差唤,勋位不为荣而转为辱。武官的勋名被人看不起,军人的地位也就降低了。

另一方面,政府刻意开边,开边需要防戍边疆的军队。这样一来,本来可以复员的人,又要去戍边,交替轮番地补送出去,第一批要想复员也复不成。那些原本家庭殷实的府兵自带的绢匹财物,都交给边防管理员,存放在储藏室。管理员故意叫士兵们做苦工,处处折磨,希望他们死了可以谋得存放的财物。杜甫诗说:“或从十五北防河,便至四十西营田。去时里正与裹头,归来头白还戍边。”这就是说军队没有复员也没有休息了。于是府兵怕到边疆,在本府先自逃亡。出外不返的,也没有后代了。后方兵源枯竭,政府有钱有势不在乎,就临时出资请胡人当兵,就这样,慢慢边疆上逐渐都变成了胡兵。

安禄山、史思明,是唐的边疆大吏,身上本来有国防重任,安禄山的父亲是胡人,母亲是突厥人。平安史之乱的李光弼,与郭子仪齐名,其实李光弼也是胡人出身,钱穆分析认为,唐代唐太宗已被称为天可汗,四方少数民族政权都成了“天可汗”的下属,这便让他们忘记了民族界线,大量使用外族人当兵作将,结果才弄得不可收拾。于是唐代的府兵变成了藩镇,军阀割据,胡族临制,一个帝国也就坍塌了。

从魏晋至隋唐,北方少数民族亦即史称的胡人的确极大地影响了中国历史的进程,但在华夷之辨思想浓厚的钱穆看来,这种影响基本都是负面的。关于这方面,希望读者辩证地看。

极顶可怜的宋朝

钱穆在讲宋朝时,多次用到了一个形容词:极顶可怜。这个既口语化又富有深厚情感的形容词里面,包含着钱穆对宋朝的同情和理解。而这一“极顶可怜”的最大表现,就是宋朝极顶可怜的国防。

“宋代兵制算是中国历史上最坏的兵制了”,追根溯源,这最坏的兵制也有因缘来历。唐末五代时,兵乱频仍,藩镇骄横,当时社会上几乎没有读书人了,人人当兵自保。后来军队中都是老弱残兵,不能上阵打仗,便像罪犯一般被当作劳役使唤。为了防止逃兵,朝廷规定在当兵的脸上刺花字,称为配军,《水浒传》里的宋江、武松一类人,脸上都有刺字,送到某地方军营中当兵做苦工,被人家骂作贼配军。

其实这些军队,在汉是更役,在唐则是庸。宋代的役,在汉代是地方自治的力量。这种不合理的转变,积重难返,宋太祖也只能在这种军队中挑选一批精壮的,另外成为禁军。禁军的挑选,身高体重都有规定,各地方合这标准的,就送中央当禁军。不合这标准的,留在地方做厢军。这些兵并不上阵打仗,只在地方当杂差。

宋代得天下时,并未能真正统一全国,大敌辽国先宋五十多年就已立国,燕云十六州,早被五代后晋甘当辽国“儿皇帝”的石敬瑭割赠辽人。当时今天辽宁乃及山西、河北、北京的一部分疆土,都在辽人手里。北方已经没有了什么屏障,宋代建都一马平川的开封,豁露在黄河边上。太行山以东又是个大平原,骑兵从南下只要三几天就可到黄河边。一渡黄河,开封便难保。“所以宋代立国是没有国防的”,钱穆说。

钱穆假设宋朝若建都洛阳,还勉强有险可守,若向西建都长安,那当然更好。但宋太祖偏要建都开封,这其中也有他的苦衷。因为当时国防线残破,燕云失地未复,他不得不养兵。养兵要的军粮,要全靠长江流域给养。古代所谓中原地带,在唐末五代残破不堪,经济全赖南方支持。从隋炀帝以来的通济渠运粮到了开封,再往洛阳运,水路不通,陆路更艰难。因为没有力量把军粮再运洛阳去,要节省一点粮运费用,所以迁就建都在开封。宋太祖也曾说将来国都是要西迁的。

如果宋初先打黄河北岸,把北汉及辽拿下,长江流域就可不打自下。不过这个政策很危险,一旦打了败仗,连退路都没有。于是宋太祖先平了南方,却把最艰难的事情留给后人做。宋太祖将皇位传给他的弟弟

赵匡义,为宋太宗。太宗继位,曾两次征辽,但都打了败仗。宋代开国形势如此,以后不能裁兵,不能复员,为保国本,也不敢和辽国再战。在这种情形下,宋代就变成养兵而不能打仗、明知不能打仗而又不得不养兵的国情。

另一方面,陈桥兵变之后的宋朝,也使太祖竭力提倡文治,不重视用兵。宋人只想把军队用来抵御外患,不想再蹈唐末五代覆辙。因此养兵而不得兵之用,愈养愈多。《水浒传》说林冲是八十三万禁军教头,实际上太祖开国时只有二十万军队,太宗时有六十六万,到仁宗时已经有了一百二十五万。所以王安石变法,便要着手裁兵。但民兵制度,还没有推行到全国,又有了保甲制。保甲就是把农民就地训练,希望临时需要,可以编成军队,又可免除养兵之费。

宋政府加意褒奖文人,但是又不敢怠慢了武官。文武都要国家养,导致一方面是冗兵,一方面是冗吏,国家负担一年重过一年,弱了转贫,贫了更转弱,宋代政府再也扭不转这形势来。这是内忧。

宋代最大的缺憾,就是没有国防资源。按照我国的地形,在北方作战一定得要骑兵。对付北方塞外敌人,更非骑兵不可。而骑兵所需的马匹,一定要产自高寒之地。养马又不能一匹一匹分散养,要在长山大谷,有美草,有甘泉,有旷地,才能成群养,才能为骑兵出塞长途追击之用。在中国只有两个地方出产这样的战马,一是所谓蓟北之野,即今山西、河北一带,一是甘肃河西、宁夏河套一带。而这两个出好马的地方,在宋初开国时,正好一个被辽拿去,一个被西夏拿去,都不在宋人手里。另外精良的铁矿,也都在东北塞外。

王安石行新法,一面想训练保甲,一面又注意到养马。但是马在温湿地带饲养不易,很容易生病死亡,马死了要赔钱,于是农民把养马看作苦事。钱穆叹息说,其实这一方法,纵使推行有效,遇到战事,也只是一群羸弱之马,未必有用。

自居庸关到山海关一带,都在辽人手里,一旦辽人向南冲进来,宋哪里有还手之力?真宗时的澶渊之盟,就是这种形势下的无奈之举。宋辽两国讲和,宋这边不好正式布置边防。于是奖励民间种水田,多开渠道,鼓励在渠旁多植榆树杨树。这样的用意,是想到万一打仗,可以做障碍,稍稍抵御辽人的大队骑兵。“这真是极顶可怜的办法”,可惜辽人也懂得,还是时时不许宋国开沟渠、种水田。冬令时又放队四处掠夺,边境农村成了一片废墟,宋永久不能有沿边的防御线,只好保持和议。

宋朝有名的杨家将杨老令公、杨六郎等守御的一条线,算是宋朝唯一的一条边防了。不过主要的范围还是在河北。连涿州附近的拒马河,都成了一条可怜的国防线。进不可攻,退不可守,兵无

用而不能不要兵,宋代的国防如此,“尚何言哉?”幸而宋代人还是比较重视读书人,文治方面复兴,内部没有出什么大毛病。

宋臣:过分谦卑反不自重

宋代也有三省,但只有中书省在皇宫里,称政事堂,门下、尚书都移在皇宫外了。中书省又和晚唐五代传下的管军事的机构枢密院同称两府。中书则为丞相,地位独重,但是管不着军事。

宋朝的用人,不是通过宰相下面的吏部,而是另设一个考课院。考课后来改名审官院,后来分东、西两院,东院主文选,西院主武选。又别置三班院,来铨衡内廷供奉和殿直官。这样宰相便没有一点用人的权力。这是宋初皇室蓄意要减夺中书宰相职权而添设的。

宋代相权低落,必然也就有君权的提升。

君权的提升,本来是当时的大臣不得已而为。虽然情有可原,但是钱穆说,这是当时大臣不知大体,又兼之一种心理上的自卑感,才至于如此。假设是在唐代,出自门第传统的人决不会如此。或者是西汉初年那些从山里来的“泥腿子”,也不会如此。“那是晚唐五代,进士轻薄传下的一辈小家样的读书人,才如此做。”

事情久了之后,原本的意义便没有了,如同当年的两税法忘了为民制产的本意一样,后人便只见皇帝的尊严与宰相的卑微了。也可以说是从此以后,那些影视剧中诚惶诚恐的“微臣”便真正出场了。

为了避嫌、推尊皇帝的威仪,遇政府定旨出命,先写一个劄子,提出几项意见,拟成几条办法,送由皇帝决定。然后宰相再照皇帝意见正式拟旨。这样一来,宰相不再定旨出命的定稿,这与唐代宰相之熟拟相差就很大。皇帝诏书在唐代归宰相中书省拟定,中书熟拟送呈皇帝,皇帝只亲览了在纸尾批几句,盖个章,便可拿到尚书省奉行。其实是宰相出旨,只求皇帝表示同意就行。而宋代的皇帝就不仅有同意权,还有参加意见的权力了。宰相不过是奉命行事。

但是这也不是说中国传统政治只是独裁与专制。宋太祖时,遇某官出缺,他叫宰相赵普拟名,赵普拟了一个名后交给太祖,恰好这人是太祖平时最讨厌的,他愤然说,“这不行”,就把纸撕了,扔在地上。赵普不做声,把地上废纸捡起来藏了。过一两天,太祖又要赵普拟,赵普又把糨糊粘成的纸送上。太祖问:“怎么还是他?”赵普答道,暂时无别人合适。太祖也悟了,点头说:“既如此,就照你意见吧!”

对这个故事,钱穆说赵普到底还有一些宰相大臣的传统风度。但实际上,赵普并不是一个道地读书人,只因宋太祖信赖他,同时也并无其他像样人物,他才做了宰相。在他做了宰相以后,太祖还时时告诫他,说你做了宰相,该抽空读书,所以他才读《论语》。后来人却说赵普以半部《论语》治天下,大概指他读《论语》,也没有好好仔细读。然而赵普却已是宋代开国的一位贤相。这并不是赵普个人如何杰出,只是一个传统的历史习惯该如此,当如此,而赵普也如此了。

宋代制度之缺点,在散与弱,不在专与暴。直到南宋宁宗时,都要亡国了,皇帝的御札,还激起朝臣愤慨,说事不出中书是为乱政。可见宋代相权,还有一定传统客观的地位,并不是绝对就皇帝独裁了。

谏官:政治上的一种技术

历史上有名的谏官诤臣,首推贞观之初的魏徵。“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魏徵成就了一代明君唐太宗,但是魏徵死后,先是他推荐的人受到处罚,继而是没了公主儿媳妇,甚至被砸墓。种种境遇,又让人不得不感叹做谏官是一种政治技术。

唐朝时候,皇帝朝见文武百官散朝后,门下省的谏官们便要参与皇帝和宰相的讨论。钱穆说,这是因为宰相有时候有不便同皇帝直接讲的话,可让这些小官讲出来。万一皇帝生气,也无法直接对宰相。谏官讲得对固然好,讲错了也无妨大体。人微言轻,阶位不高,顾虑也就少一些。有他们随从在宰相身旁,宰相可免同皇帝直接冲突,这是政治上的一种技术问题。

皇帝用宰相,宰相用谏官,谏官的职责是专门谏诤皇帝的过失,有同于御史大夫监察政府百官,谏官只盯着皇帝就行了。若把谏官也看作是监察官,则中国历史上的监察官可分为台、谏两种。

台是指的御史台,是天子的耳目,谏官则是宰相的唇舌。唐代的宰相手里已经没有御史监察权了,但谏诤权则仍在宰相手上。到宋代这一制度又变了。谏官不直接属于宰相了,也不准由宰相任用,于是台官谏官都成了皇帝的亲信了。

宋代在御史台的基础上,新设谏院,并独立于前者。本来谏官是设来要求天子的,现在谏官脱离了门下省,不隶属于宰相。又是由皇帝所亲擢,于是谏官遂转成并不为紧盯着天子,反过来束缚宰相。谏院这种官署就成了与政府对立的势力。

谏官本是以言为职,讲错话转是不要紧,但是不讲话就是失职。这些谏官阶位低、权柄小,只是些清望之官。他们讲错话免了职,声望反而更高,更有升迁的机会。所以他们便和宰相唱反调,宰相说东,他们便说西,总爱对政府表示异见,以示自己尽职。这一来,谏院就成了一个只发空论不负实责的反对机关。他们尽爱发表反对政府的言论,又没有章法约束。钱穆认为,就像在野党反对执政党一样,凡是执政党的政策,他们总能说出个一二三点不好来,而政府不能老不理他们的意见。

王安石的变法失败,谏官有很大的“功劳”。宋神宗一意信任王安石,要他来变法,然而谏官与宰相互相对垒,势如水火。当时的谏官,不像现代西方的所谓反对党,是分散的、孤立的。他们的立场,好像是专在主持公议,并非为反对政府。在道义的立场上,比近代西方的反对党更有力。宰相不听他们的话,他们就辞职,辞职了名更大。另一人上来,还是依照前一人的主张,继续反对。

从宋代始,便有了这种清议的风气。谏官台官渐渐变成不分。台官监察的对象是政府,谏官诤议的对象还是政府,而把皇帝放在一旁,变成没人管。做宰相的既要对付皇帝,又要对付台谏,可以说是难以施展拳脚的。到后来,谏官锋芒太凶,闹得太意气,成了无聊的攻讦,社会和政府中人都讨厌谏官,不予理会,谏官才失势。但是权相奸臣又从此出了头。

欲变学究为秀才,却转秀才为学究

宋代用人也需要通过考试来选拔,考试制度大体沿袭唐代,只是在细节上进行了小修小补。但宋代科举的影响,却与唐代不同。

唐代考试有“公卷”“通榜”之制。公卷就是由考生把平日诗文成集,到时遍送政府中能文章、有学问的大僚阅看。这些前辈看了考生平日的作品,心中便有了大致的品第,在未考以前,就有许多知名之士,获得了优势的地位。通榜是考后出榜,根据社会及政府先辈的舆论,来拔取知名之士,不专凭考试一日的短长。甚至有的主考官谦逊,因不了解这一次考场中的学术标准,不自定榜,而请有学问的人代定榜次,并有请应考人代定的,而应考人又自定为榜首状元。这样的事在当时是佳话,不算舞弊。

钱穆认为,考试的目的是为国家选拔人才,明白这个主要精神与本原意义,就不必在细节上斤斤计较。但有人要借此制度的宽大一面来作弊,于是政府就要为防弊而把制度严密化。一切制度都是如此。但制度越是严密,反而会失却本意,而专在防弊上下工夫。宋代考试制度远比唐代严格,那时有糊名制,所凭的真是考试成绩。但是考试成绩只是一日的短长,就算有主考官存心要录取他平日最得意的门生,因是糊名,寻觅不出学生的答卷,这个人就落第了。这样一来,考试防制严了,但是却并不能保证就能得到真才。

唐代考试由礼部主管,人才分发任用则都在吏部。礼部及第了,未必马上就能任用,因而仍需要经各衙门的首长辟署,在幕府中做僚吏,借此对政事先有一番实习。经历了五代的长期黑暗,人不悦学,赵宋朝廷刻意奖励文学,重视科举,只要及第就能得美仕,但这样反而不如唐代还能保留得两汉以来一些政治实习的优良传统。

考试制度在宋代虽然更严密了,但并非更有效果。然而在政府大力提倡之下,社会学术空气又得以复活。于是有许多人站出来想改革这种科举制度,王安石就是其中之一。

王安石变法中有太学三舍法,希望以学校的平日考核来取代科举考试,选拔真正的人才。“三舍法”,即把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等,“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又有贡举法,废明经、存进士,熙宁三年三月,进士殿试罢诗、赋、论三题而改试时务策。熙宁四年,二月,颁新贡举制,废明经,专以进士一科取士。另设“明法科”。

王安石的变法,一是想用学校教育代替考试。考试只能选拔人才,却未能培养人才。在两汉有太学,在唐代有门第,这些都是培养人才的。社会培养出人才,政府考试才有选择的余地。宋人颇想积极兴办教育,但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是想把考试内容改变,不考诗赋,改考经义。人人学诗赋,明白风花雪月的词句,用此标准来为政府物色人才,却不妥当。毕竟政府更需要那些有实干的人才。王安石于是自己亲自编订了一套经书,作为新式考试的参考教材。但改革后却所得不偿所失,考经义反而不如考诗赋了。王荆公王安石因此叹息,本来欲变学究为秀才的,不料却将秀才转变成了学究。

考试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中重要的一部分。由唐迄清,绵历了一千多年。中间有改革、有演变,积聚了不知多少人的聪明才智,在历史进程中逐步发展。直到晚清,西方人还采用这种制度来弥缝他们政党选举中的偏陷。让钱穆感到惋惜的是,当时的人却对以往考试制度在历史上有过千年以上根柢的,一口气全否定了,不再重视,也不再留丝毫姑息的余地。